逼業主要么搬走要么按市場價回購
2011 年4月開始,孫某華多次派人來到阿偉、阿珊的住處,要求他們搬出正在居住的風臨左岸名苑和雨田村。 6月,他們強制停水停電,欲用強硬手段逼迫搬離。“他們連續4天逼我弟弟妹妹,要么搬走,要么以市場價回購,態度強硬,一分錢也不能少。”鄭先生說,當時風臨左岸名苑市場價每平方米3.3萬元,我弟愿以3.1萬元回購,孫某華不同意。雨田村市場價每平方米2.3萬元,我妹妹愿以2.1萬元的價格回購,孫某華也不同意。
2011年7月,阿偉、阿珊起訴到福田法院,希望通過訴訟追回自己的房子。目前,該案在一審中。
今年初,我市開展“三打兩建”活動。市公安局鼓勵廣大市民舉報包括“放高利貸”、“非法追數”在內的違法犯罪行為。鄭先生認為,孫某華、某良以20%的利息放高利貸,并以暴力脅迫手段逼寫欠條,符合舉報內容。今年5月3日,他將一封《刑事控告信》寄往市公安局違法犯罪舉報中心,進行實名舉報。鄭先生認為,孫某華、某良、陳某升、陳某政等人涉嫌團伙詐騙罪,要求公安機關介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