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治暴” 成都拆遷戶“抗法”被逼自焚
前不久在貴陽,同樣發生了暴力拆遷的事故。11月27日5時許,貴陽市云巖公安分局普陀路派出所接報警稱,貴州博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在對民居進行暴力拆遷。
貴陽警方稱,當時,數十名不明身份人員采取暴力手段破門進入被拆房屋,將正在熟睡的13名無辜群眾強行拽上汽車、拖離現場,致使4名群眾受傷。接到報警后,貴陽警方迅速出動,制止惡徒將事態進一步惡化。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隨后,被拆遷住戶情緒激動,不聽現場民警勸阻,用40余瓶液化氣罐堵路討說法。
貴陽警方立即調集警力趕到現場,事態得以平息。據交警部門統計,27日7時至9時,違法堵路事件造成近萬臺車輛滯留,數萬群眾上班延誤。
隨著城市的擴張和舊城改造的加速,因拆遷問題引起的事件偶有發生。而斷水、斷電、斷路等“軟暴力”拆遷事件則更常見。拆遷中,處于相對弱勢的被拆遷人除了承受環境惡化、生活不便、財產損失之外,還要承擔精神和人身傷害的威脅。
在拆遷補償安置這一雙方民事法律行為中,被拆遷人基本人是處于弱勢地位,為暴力拆遷行為中的弱勢者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如果事到如今都還沒有一個公道的說法,他們心中會有多大的委屈,這樣的委屈又會以何種方式暴發?
除了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引發社會關注,采用“暴力”的方式來“抗法”,處在弱勢的拆遷戶們好像找不到更好的賭注了。但誰曾想,執法者們見多了拿生命威脅的“釘子戶”們,連續往身上澆了兩次汽油的唐福珍的自焚威脅并沒有阻止他們的拆遷進程,悲劇由此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