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消委會和廣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聯合通過本報獨家發布了十大行業消費潛規則。這十大行業消費潛規則,投訴量都居高不下,當中既有根深蒂固、廣為消費者所熟悉的“行規”、“業規”,也有隱藏于各種消費環節、不易被消費者察覺但又極容易中招的霸王條款。
市消委會誠邀您參加
12315受理大廳開放日活動
廣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和廣州市消委會將于11日上午舉辦12315受理大廳開放日活動,屆時市民除了可參觀12315受理大廳和了解12315指揮中心職責及運行情況外,還可現場投訴舉報消費問題。市民可登錄廣州12315網站www.gz12315.com.cn注冊會員并報名,也可登錄大洋網天天315頻道(315.dayoo.com)報名。
辦餐廳會員卡享會員折扣卻好難
數字:2009年飲食方面的投訴案件有800多宗,較2008年有所下降。
潛規則:1.擅自改單,增加費用;2.借特價菜,不開發票或惡意促銷;3.隨意收取服務費;4.會員卡有限制的優惠。
案例:盧小姐持有某餐廳會員卡,但在一次消費后結賬時,服務員卻稱,她點的是特價菜,不能享受會員9折優惠。
說法:消費者要清楚贈券、會員卡的優惠使用方式,商家往往會設置許多限制條款。另外,酒樓要收服務費,須標示清楚,否則有價格欺詐嫌疑。
買了塊“金表”“純金”面一擦便花
數字:2009年電視購物和網絡購物投訴有近600宗。
潛規則:1.商品與廣告宣傳相差甚遠;2.售后服務承諾不兌現;3.“網購”公司多虛假。
案例:梁先生通過電視購物買了塊“金表”,折后299元,廣告承諾純金、耐磨、抗壓、帶鉆石。而他收到貨后卻發現,手表的金色表面輕輕一擦就會劃花。
說法:廣東省消委會特約律師朱永平表示,若消費者到手的商品與廣告不同,那商家涉嫌用虛假廣告欺詐消費者。消費者可將該商品的電視廣告錄下,然后連同商品一起拿去有關鑒定機構。
已交完安裝費才得知沒法裝寬帶
數字:2009年電信行業投訴案件3705宗,較2008年增長了162%。
潛規則:1.先收費,后告知無法“服務”;2.已繳費,卻仍遭欠費停機;3.積分兌換,變成最低消費。
案例:鄧先生通過電話報裝寬帶,交費后預約上門安裝的師傅才告知,因他居住的地區沒預留端口,所以無法安裝。
說法:有法律人士表示,企業對消費者先收費、后告知無法“服務”,本身就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而這種情況在壟斷企業當中非常常見。
辦張“連鎖卡”連鎖分店優惠不同
數字:2009年廣州市共有“會員卡”、“積分卡”方面的投訴近千宗。
潛規則:1.辦卡后人走樓空;2.夸大優惠宣傳;3.連鎖服務不連鎖、分店優惠不相同;4.卡內余額不能兌現、搬遷路遙不能退卡;5.“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有。
案例:曾小姐在一家連鎖干洗店辦了會員卡,使用時有些分店打八折,有些分店卻打九折。
說法:會員卡的最后一項條款通常是“最終解釋權歸××所有”或“本公司擁有本規則的最終解釋權”,這是商家刻意減輕或逃避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所應當承擔的責任,是“霸王條款”。
靠“房托”炒作造“人人爭搶”假象
數字:2009年,廣州市工商局和市消委會共受理商品房投訴119宗。
潛規則:1.樣板房及規劃陷阱;2.利用“房托”炒作,造“人人爭相搶購”假象;3.在購房者簽約后變更樓盤布局;4.利用合同法補充條款的效力高于格式條款的效力的規定埋設一些“陷阱”。
案例:2009年“五一”期間,廣州某樓盤開盤時出現了排隊購房的熱鬧景象,但據業內人士爆料稱,這是房托:房托到售樓處排隊,用排序號換現金,一次報酬50元,前門進去領錢,后門開溜。
說法:購房者如果看到售樓處人流涌動的場面時,切莫輕信。
免費體驗美容被強行辦2800元卡
數字:2009年度,廣州市受理美容行業投訴200多宗,同比上升40%多。
潛規則:1.承諾無效退款,但真正退款時卻困難重重;2.免費體驗試用,實為強行消費;3.優惠卡類中途退卡難。
案例:陳女士收到某美容院短信稱可獲一次免費體驗服務。但當她體驗完后,該院卻稱做的是碎脂項目,要求她交2800元辦理護理卡。
說法:消費者要選擇可信賴、有資質的美容服務機構,面對“免費體驗”等美容宣傳一定要謹慎,需事先了解好服務內容和項目,同時要索取有效消費憑證,以備糾紛時維權之需。
快遞寄運電腦收到的竟然是磚頭
數字:2009年物流方面的咨詢、投訴案件近700宗,其中有20%無法調解。
潛規則:1.貨物丟失、損壞,超時未送達;2.貨物偷梁換柱;3.貨物錯寄。
案例:賀先生去年10月通過××快遞寄運價值3200元的電腦,到貨后發現電腦不翼而飛,取之代之的是磚頭。
說法:朱永平表示,若快遞用假貨替代真貨郵遞給消費者,可能涉嫌詐騙,消費者可向公安機關報案。但類似案件存在一個難題就是舉證問題,以證明投遞、運送、接收過程中是否“貨真價實”。
報外語培訓班退學易欲退學費難
數字:2009年共受理教育培訓投訴共150宗。
潛規則:1.虛假宣傳;2.收錢“麻利”退費“沒門”;3.高價教學,質量不高;4.名校名師實為“外包”。
案例:劉小姐在天河某外語培訓學校為兒子報名了一個學習班,并交了20節課的學費1萬多元,但其子上了3節課后想退學,學校卻拒絕退還余下學費。
說法:朱永平表示,如果家長和學校沒有簽訂合同,那消費者是有權利要求學校退款的。
想按時提新車竟需另外加價1萬
數字:2009年受理汽車銷售、維修及售后服務等投訴共500多件,同比上升50%以上。
潛規則:1.新車質量有問題退換無門;2.隱瞞車輛真實信息;3.合同承諾不兌現;4.保修期內不保修。
案例:張先生交納3000元定金訂購一部轎車,盡管簽訂的合同上商家承諾20天后按期交貨,商家竟還稱因該款車搶手,張先生想按時提車要加價1萬元。
說法:目前我國汽車消費維權成本高,消費者舉證困難,汽車部件鑒定檢測難,且目前我國還沒有汽車“三包”規定,消費者選購汽車要慎之又慎。
搬前低價攬活搬時瘋狂坐地起價
數字:2009年,12315熱線受理有關搬家服務的投訴近100宗。
潛規則:1.搬前低價攬活,搬時坐地起價;2.搬運時小偷小摸;3.物品損壞難得賠償。
案例:譚小姐從天河搬家至番禺南國奧園,與搬家公司約定價格380元,但在工人把所有東西搬上車后,價錢卻從原來的380元提升到500元。
說法:因搬家公司“坐地起價”而產生的投訴,占搬家服務類投訴的80%以上。一些公司往往報價較低,但搬到一半時卻以東西太多、路程太遠等理由漫天加價,并以中止服務相要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