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4月28日電 (記者顧燁) 南京市房改辦日前公布了該市首起經適房違規申購案例,并已依法收回房源。
這套違規申購的經適房是在“隱匿”4年之后露餡的。該房原申購人2006年5月以“公房拆遷無房居住”為理由,提出經適房申購,并提供了相應的申購材料,經審查合格后獲得了一套位于百水芊城小區的經適房。
然而真實情況是,該申購人除了在黃泥崗有一套公房外,在玄武區還有一套住房。經適房申購條件之一是被拆遷家庭必須“本市他處無住房”,而為了騙取經適房申購資格,該申購人提供了虛假的《離婚協議書》和《常住人口登記卡》,并在申購材料上說明夫妻兩人離婚,其中一方在公房拆遷后無房可住。以此蒙騙過關,獲得一套經適房。
有民眾舉報后,玄武區紀委和南京市房改辦調查核實,市房改辦確定該申購人系違規申購,并責令其退還已經申購的經適房。目前,這套經適房的退房手續已順利完成,正在辦理新一戶安置家庭的購房和入住手續。
針對中國部分地方“經適房”存在的管理機制不完善、日常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騙購經濟適用住房者要責令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