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tǒng)計局10日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樓市調控效果初步顯現,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今年5月份同比漲幅14個月以來首次回落,而且環(huán)比漲幅也創(chuàng)下14個月新低。(6月11日《廣州日報》)
最近一段時期以來,中央政府與有關部委接連出臺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調控新舉措,在這種背景下,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首次回落,環(huán)比漲幅創(chuàng)下新低,確實是房地產市場調控舉措作用下的結果。
但要正視的是,房價同比與環(huán)比漲幅出現回落,只是房價上漲幅度有所降低而已,房價依然在上漲,所以不能說此輪房地產市場調控已達到預期。
此輪房地產市場調控進行之前,房價普遍虛高,遠遠超出民眾的購買能力,現在房價漲幅有所回落,是由于此前房價基數很高,所以漲幅回落后房價依然很高,大多數民眾依然買不起房。既然進行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目的,是為了讓更多的民眾買得起房,那么房地產市場調控就不但不能放松,而且應當進一步加大力度,如此才能最終穩(wěn)定房價。
此前已經出臺的系列調控措施主要是通過提高投機者貸款購房成本遏制炒房行為,由于投機者、開發(fā)商此前大多已經積蓄了雄厚資金,繼續(xù)炒房行為并不需要過度依賴貸款,即便不繼續(xù)購進新的房屋,將已經購置的房屋空置,也不會受到多大的損失,所以炒房者不會因為調控而降價出售房產。而二手房價格不降,新房價格自然也就難得下調,這樣一來房屋價格也就會依然保持堅挺之勢,至多只是出現漲幅有所回落而已。
正因為如此,穩(wěn)定房屋價格、促使房價出現實質性降低,需要繼續(xù)出臺包括開征房產稅在內更具力度的調控措施,通過增加投機者的房屋持有成本擠壓其獲利空間,迫使其較大幅度地降價出售房產。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應當通過建立問責制等方式杜絕部分地方政府執(zhí)行調控政策不力甚至變相化解調控政策現象出現,乃至通過有效制度設計斬斷地方政府與房地產市場的利益關聯(lián),消弭其維持高房價的動機。如此,房屋價格才可能出現實質性降低,讓更多民眾實現安居夢。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