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報道了《強行搬進尚未交付的“家” 7旬老漢被困14樓一整天》一事。家“住”南京江寧南方花園小區瑞庭居34幢14樓的湯老漢帶著一家人在樓盤尚未交付的情況下強行入住,結果遭到開發商停水停電封大門,而開發商表示他們此舉沒錯。
14樓與4樓有200萬利差
斷水斷電斷電梯,致使老人突發疾病,最后只能靠擔架抬下14樓才獲救。究竟是誰對水電下了手呢?之前,開發商江蘇經緯房地產有限公司的王經理曾對記者說,水電都不是他們停的,是樓盤的施工工程隊停的。昨天,記者在現場找到該幢樓盤的施工單位,對方坦言,他們是在開發商的授意下才強行斷了水電氣的。
記者昨天從樓盤銷售部門等多方面核實,江寧南方花園小區瑞庭居34幢14層確實已經售出。屬于湯家人的房子怎么會又賣給別人了呢?對此,江蘇經緯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昨天向媒體表示,公司重新研究了一下當初和湯家人簽的《拆遷補充協議》,堅持認為把14層的房子賣掉并把湯家人安置在第4層并沒有錯。
總經理解釋說,當初合同中只規定,湯家人可以從開發商能提供的最高層往下拿房子。而現在該幢樓盤雖有14層,但從5層向上都不屬于“拆遷安置房”,是“商品房”。因此他們現在能提供的最高層就是第四層。“他現在仍享有從最高層拿房的權利,但前提是我需要提供他可供選擇的房源。也就是說他可從高往下選,但是得有這個房子,對不對?”
對此湯家人表示不能接受。記者調查發現,雙方之所以會在該幢樓的層次上爭執不下,主要還是房價惹起的。在現場觀察不難發現,這幢樓的頂樓14樓的戶型結構比較特殊,每套房子上面都有一個同等面積的挑高閣樓。這樣算下來,該幢14樓一共有11套共計544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湯家人全部拿下,那么也就同時擁有了共計544平方米的挑高閣樓。再考慮到3-4層原本就是高層建筑中相對最低的樓層。一位房地產界人士分析,考慮到江寧現在通了地鐵,房價普遍上升,而這處樓盤靠近地鐵雙龍大道站,更是如魚得水,對湯家人和開發商來說,拿14樓和拿4樓的區別就是意味著200萬人民幣以上的經濟利益究竟歸誰。
湯家準備在14樓打“持久戰”
昨晚記者發稿前,湯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打算一直住下去,和開發商打“持久戰”!敖裉煜挛玳_發商派人來把我們這幢樓大門的電子鎖拆了,在外面焊了一個用鑰匙開的鎖,把大門鎖起來了。這樣我們在里面就出不去了,我們正在考慮對策。”湯先生說,家人已決定從14樓窗戶上懸一個系著繩子的籃子下來,今后讓親戚定時給他們送水送食物上樓。湯先生說,昨天他想帶著當初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到房產局去做證據保全,不過房產局的人認為這份合同在他們那里不具備相關效用,因此只要有購買了14樓房子的人拿著相關手續到房產局來辦理,他們還是會承認買房人的產權而不是湯家人。
對合同的理解雙方有歧義,對此法律界人士認為,開發商沒有事先在合同中說明能提供最高層只有第四層,現在的解釋完全是玩“文字游戲”,因此存在違約行為。但合同中,雙方對違約責任沒有做出具體約定,因此還需要有關部門盡快介入,事情才能妥善解決。
本報記者 焦哲(報料人: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