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最新一批的熱水器產品質量抽查結果,共有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25家企業產品質量查出“不合格”。《中國企業報》記者在名單中看到,與電、燃氣熱水器的17家不合格企業相比,8家被查出質量不合格的太陽能熱水器全部是“家電下鄉”中標企業,其中不乏連續三次中標企業。
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中國企業報》記者還意外發現,上述在“國抽”中被查出質量“不合格”的8款產品剛剛在2010年底最新的“家電下鄉”招標中中標,披著“中標產品”外衣進入三四級市場銷售。
隨著家電下鄉政策步入結束期,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問題再度引發人們的熱議。上述8家太陽能熱水器產品質量“不合格”是偶然,還是另有隱情?這些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的熱水器又是如何成功中標“家電下鄉”?帶著這些問題,《中國企業報》記者展開了一番調查。
不合格產品如何下鄉?
據悉,遼寧熱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熱馳太陽能、江蘇雙能太陽能有限公司的雙能太陽能、常州興旺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的鑫旺太陽能、江蘇皇鷹太陽能有限公司的皇鷹太陽能、海寧日日喜太陽能有限公司的日日喜太陽能、蕪湖萬里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萬里達太陽能、山東京普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京普太陽能、昆明天天沐歌太陽能有限公司的天天沐歌太陽能8家企業的8款太陽能熱水器均不合格。
對于不合格原因,國家質檢總局在公告中指出,“涉及到熱性能與日有用得熱量、外觀、貯熱水箱等多個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上,《中國企業報》記者發現,被查出不合格的熱水器均為家電下鄉產品,還在農村市場上銷售。其中雙能太陽能屬于連續三次的中標企業,其被查出的不合格產品中標價高達3520元,海寧日日喜、昆明天天沐歌、遼寧熱馳、山東京普四家企業的不合格產品中標價均在3000元以上,常州鑫旺的不合格產品中標價最低僅為2380元。
這些剛于2010年11月獲得中標資格的產品,卻在此后幾個月內便出現質量不合格。據悉,上述8款不合格熱水器生產日期集中在2011年3月—4月期間。其中,山東京普太陽能的生產日期最早為2010年12月。這意味著,不合格產品借助 “家電下鄉”在農村市場銷售,損害農民利益。
目前,對于這些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為何能夠在幾個月前的產品檢測和下鄉招標中成功過關,獲得“家電下鄉”產品資格,目前質檢總局和招標機構尚未給出答案。
召回賠償何時啟動?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市質檢部門對抽查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由于還涉及“家電下鄉”,《中國企業報》記者在一份由國家財政部、商務部、工信部等11個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家電下鄉操作細則>的通知》中看到,“對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各級質監等部門應當立即責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隨后,記者對上述8家企業進行了電話采訪。當記者按照蕪湖萬里達太陽能留在家電下鄉系統上的聯系電話打過去,對方直接聲稱“不是萬里達,你打錯了”。昆明天天沐歌太陽能一位家電下鄉負責人張先生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早在4月底5月初就知道了國家抽查的結果,并對不合格產品封存,等待政府的處理決定。”對于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張先生表示,“感激國家質檢總局這次對家電下鄉產品的專項抽查,讓企業看到了不足”。
江蘇雙能太陽能總經理賁道發不愿意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但透過中間人向記者表示,“不希望媒體關注此事,抽查不合格主要是產品設計南北有差異,江蘇生產拿到北京檢測造成不達標。”同時,該人士也向記者承認,“不合格產品就是中標產品,在農村市場上有銷售,公告出來后就停止銷售,其它措施還在考慮中。”
正在銷售的產品可以封存,但對于農民已經購買的不合格品如何召回和補償,《中國企業報》記者多次撥打熱馳太陽能、日日喜太陽能、皇鷹太陽能、京普太陽能、興旺太陽能登記在家電下鄉系統的辦公電話,上述5家企業的電話要么一直無人接聽,或接通后直接掛斷。
江蘇益邦律師事務所王書赟律師指出,“根據消法和產品質量法,購買上述不合格產品的農民消費者均可以向生產廠家提出賠償或召回要求。如果廠家遲遲不作為,消費者可以向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ct)
來源:新浪科技
聲明: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