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保就是忽悠人的”、“延保就是花錢買罪受”、“延保都是強迫購買,買完沒人管了”…… 已經在各大家電連鎖賣場推廣了四年的延保居然招來如此多的罵聲,本是項好服務怎變的如此之亂?眼下,家電延保服務將有法可依,一些亂象能否止住?
延保服務是近幾年國內家電市場上新興的一項服務業務,在大型家電連鎖商的推動下,實現了快速增長。目前,眾多家電廠商紛紛推出各自的“家電延保”服務品牌。比如,蘇寧電器自行推出“陽光包”,國美電器則聯手新可安推出“家安保”延保服務。
但是,由于行業發展時間較短,也出現了進入門檻低,整個行業缺失統一的標準規范,致使一些沒有資質的企業混入這一領域,各種各樣的家電延保服務產品讓消費者難以辨別,對家電延保服務的良性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另外,前不久一篇《花錢買罪受?揭家電延保服務五大不靠譜》也揭露了當前延保服務的一些亂象,延保服務成了近幾年投訴率最高的問題之一。就在大家快對延保喪失信心的時候,中國家用電器服務維修協會對外正式發布《家電延保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家電延保規范以“三包”為基礎
該規范由中國家用電器服務維修協會聯合蘇寧電器、美延維修服務(上海)有限公司、新可安保修服務(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對家電延保服務的從業要求、保修與風險管理責任、延保服務要素、服務規程、從業人員要求以及相應的服務質量測評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規范明確規定,家電延保服務是以國家家電“三包”規定為基礎,由從事家電延保服務銷售、管理、風險管理、維修服務等一系列相關服務活動的家電延保服務提供方,為消費者提供的一種延長保修時間或擴大保修范圍的有償服務,服務內容要以合同形式約定。
家電延保服務到底受《保險法》監管還是“消法”調解,社會各界對這一新興行業的定位和未來發展前景,仍有不小爭議。
作為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稿中的亮點,延保規范明確要求與消費者簽訂延保服務合同的延保服務提供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向有合法保險資質的保險公司投保。并要求家電延保服務提供方需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維修賬戶,通過向保險公司投保,由保險公司計提準備金或適時參加行業組織建立賠償基金的方式來防范延保服務風險。
同時規范還要求對延保服務銷售人員在銷售延保服務時所做出的虛假和錯誤承諾,需要承擔相關責任。業內人士表示,此條款對于消費者來說,可以大大規避風險。比如,一旦銷售延保服務的公司經營不善倒閉,可以保證已銷售的延保服務繼續履行義務。
不過,仍有家電企業人士擔心,對于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監管的新行業,協會規范只能起到自律作用,短期內還難以遏制一些利益投機者“渾水摸魚”、攪亂家電延保服務秩序等行為。
選擇延保到底劃不劃算
參加有償延保服務到底劃不劃算?這確實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一般而言,絕大多數家電廠商和賣場規定的“延保期”是家電正常保修期后的一到三年內,而這時候家電出故障的可能性并不高,F在讓消費者買延保服務,表面上看受益的是消費者,而實際上則掩蓋了生產廠商的過錯,一是保修期設置不合理,二是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要消費者為廠商的過錯埋單,顯然不合理。
消費者在糾結是否要為家電購買延保服務時,還需要謹慎選擇。對于一些維修成本確實比較高的高端家電產品,可以考慮購買延保服務,但是對于一些更新換代比較快,價格又比較便宜的小家電,卻沒有必要購買延保服務。
以平板電視為代表的傳統大件電器,以及手機、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等消費類電子商品來說,由于這些產品使用頻率高,維修成本也高,延保服務更有針對性。以售價10000元的平板電視為例,更換屏幕的費用為6000元左右。這樣一比較,一年花個幾百元的保費也不算多。而對于像空調這種保修期限長、使用頻率相對較低的產品,應當有選擇地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