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商務部、發改委和工信部等7大部委出爐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修訂稿)》,明確了“限購令”:在政策實施期內,個人購買新家電的,總量不超過5臺;單位購買新家電的,總量不超過50臺,購買新家電不受交售舊家電品種對應限制,而已享受“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新家電不得重復享受以舊換新補貼。在新出臺的實施辦法修訂稿中,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推廣實施期暫定為今年的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新政對賣場及消費者影響不大
記者從惠州國美、蘇寧等家電賣場獲悉,目前該“限購令”在市內各大賣場已經開始執行。“其實這個政策對商場的銷售和消費者影響都不大,以一家三口為例,即使新政執行后,可以享受以舊換新的家電總數為15件,而一般家庭包括冰箱、空調等在內的家電需求總數為7件至9件,即使有‘限購令’依然可以滿足一般家庭的家電需求。”惠州國美電器吳建新告訴記者。“‘限購令’對我沒有影響,而且一般家庭哪里需要購買這么多家電?以舊換新每人5臺已經足夠了。” 在蘇寧電器,家住河南岸的孔小姐向記者表示。
主要為了打擊家電倒賣商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此次“限購令”真正想打擊的對象是利用以舊換新政策漏洞獲利的家電倒賣商。國美吳建新告訴記者,“‘限購令’執行后將有可能堵住這樣的漏洞。”據悉,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實施一年多以來,銷售新家電突破500億元。不過部分家電在獲得國家補貼后,實際銷售價格等于或者微低于成本價,“黃牛黨”利用此點來獲得高額銷售利潤。正是基于這種考慮,《修訂稿》中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家電以舊換新憑證進行轉讓、出售,套取財政補貼。此外,不僅要求中標銷售企業、回收企業和拆解處理企業簽訂承諾協議,還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的產品進入市場流通。參與家電“以舊換新”的各類企業一經查實有違反規定、騙取財政補貼的行為,要嚴格采取追回財政補貼資金、沒收履約保證金、罰款、取消資格及向社會公示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