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市場從虛假廣告開始
據了解,一些電視購物節目中銷售的“筆記本電腦”明顯存在功能夸大虛假宣傳問題。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貪便宜的消費心理使虛假廣告屢屢得手。大多數虛假廣告都有一個相同的特點:以低于商品本身價值較大的價格吸引消費者,使消費者被蒙蔽,從而達到虛假廣告的欺騙目的。消費者往往為虛假廣告的花言巧語或承諾所誘惑,并且許多消費者在上當受騙后自認倒霉的行為更加對虛假廣告起了助長作用。
我國《廣告法》一再強調廣告要真實,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但為什么商家和傳媒會無視法律呢?除了利益誘使,現行法律法規對廣告當事人的處罰力度不夠、沒有明確的執法人和執法程序,也是較為直接的原因。作為廣告主管機關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只能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而行政處罰的數額較小,對當事人根本只是“毛毛雨”,難以起到威懾的作用。
針對電視購物廣告面臨的誠信問題,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多次呼吁,應盡快對電視購物廣告和購物企業提高“準入門檻”。對于電視購物公司的市場準入、事后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做出嚴格細致的規定。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宣傳教育中心主任宗守運等專家建議,整治虛假電視購物廣告,要從媒體源頭抓起,對媒體實行“問責制”。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教授陳力丹說,我國廣告審查的“雙軌制”也是其中一個原因。目前只有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廣告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其他廣告則由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進行審查,廣告經營者自然不會自己查自己。因此,制止違法廣告,除了完善我國廣告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廣告的監管與審查外,還須喚醒廣告主、廣告代理機構和傳媒機構中的經營人員的道德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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