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議表決通過經過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與《行政強制法草案》。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法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人民幣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修改后的個稅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對個人所得稅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條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
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這是自1994年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第3次提高個稅免征額。2006年,免征額從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額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減稅額是最大的一次。
4月,初次審議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將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個稅稅率,由9級超額累進修改為7級超額累進。6月27日,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維持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規定,將超額累進第1級稅率由5%降到3%。27日下午,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關于修改個稅法的決定草案。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草案吸收了初次審議和各方面的意見,作了較大修改,基本可行。有些組成人員建議在此基礎上對起征點再適當提高。
6月28日、29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兩次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列席了會議。法律委員會認為,為了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稅收調節收入分配力度,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是必要的、適時的,同時建議將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
此次修法創近幾年國家立法公開征求意見數量之最。中國人大網專門就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一個多月時間里共收到23萬多條意見,另有181封群眾來信。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全社會公布了這些意見的內容。在此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11位專家和16位社會公眾代表對草案的意見,社會各界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充分表達了自己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