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正式批準發布35項國家標準,其中最新修訂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將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實施,修訂后的規定要求,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為,而的哥服務規范更是提出了別吃帶異味的食物,對此有出租車司機提出自己的疑惑,是不是以后吃飯不能吃大蒜了?
要求
乘客上車前不得詢問目的地
新《規范》要求,乘客上車前,出租車司機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除包車服務外,要使用計價器,不得議價,不得繞路。
對于這一條規定,不少市民都覺得可以方便他們辨別出租車司機是不是拒載。市民李玉琳說,她有兩次打車經歷讓人覺得很生氣,司機停下來問她去哪里,她回答以后,對方要么說車子加氣不順路,或是說要交班了,她覺得司機的這種行為就是挑客和拒載,可想到對方的理由也充分,也拿司機沒辦法。今后新《規范》實施后,如果有出租車停下來,她可以先上車,再告訴司機目的地,如果司機不去就屬于拒載。
記者了解到,去年6月新修訂的《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實施后,對司機拒載行為有明確規定,在允許上客路段乘客招停后不載客,將對司機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五至十日或者對其從業資格延期注冊。
疑惑
忌食異味食物 今后不能吃大蒜?
新《規范》要求的哥需佩戴服務標志,運營前和運營中忌食有異味食物,不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吐痰。提倡說普通話,使用規范服務用語,包括“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系好安全帶”、“請記住我的車牌號”、“您需要打開空調嗎”等26種中文和英文用語。
對于這一規定,昨日記者隨機采訪了4名出租車司機,他們表示,以前從來沒有注意這個問題,平時吃東西都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吃,他們也不知道什么食物是屬于有異味的。“今后開車可以吃大蒜嗎?”的哥劉師傅說,他們昨天也在和很多同行探討這個問題,如果不允許吃有異味的食物,他們會有些不習慣,比如平時吃的菜里面基本上有大蒜,這個算不算是有異味的食物,如果這個也算,因此被乘客投訴罰款,就有點不劃算。
在《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并沒有對此進行明確規定,這一新規對的哥服務提出了新要求,業內人士表示,不吃有異味的食物,是希望的哥提高自己的服務要求,提升行業形象,并沒有提出具體處罰意見。
處理
接到乘客投訴應在24小時內處理
根據新《規范》內容,出租車企業經營者要為車輛和乘客購買相應保險,建立乘客失物登記、保管、查找制度,乘客失物查詢,需在72小時內答復。接到乘客投訴,應在24小時內處理,10日內處理完,并將結果告知乘客。
為防止黑出租,標準規定,正規出租車計價器要安裝在方便乘客查看的地方,不得私自改裝、調整,安全防范設施應具備防劫防盜功能,鼓勵與車載衛星定位系統聯動,車內要無雜物、異味。
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場所服務地設置出租車站點,在商業、醫院、活動中心、密集居民社區內宜設直列式或港灣式、島式的乘客候車站臺,不得擅自關閉服務站點或改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