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已向社會宣布取得泉標著作權的濟南大盟廣告有限公司,開始四處“維權”,首個目標指向泉城醫院。經過交涉,后者撤下了在醫院建筑上的泉標標志。此后,維權行動轉入“低調”,不再吸引媒體的關注。

漫畫/郭倩
本報濟南12月16日訊2007年,已向社會宣布取得泉標著作權的濟南大盟廣告有限公司,開始四處“維權”,首個目標指向泉城醫院。經過交涉,后者撤下了在醫院建筑上的泉標標志。此后,維權行動轉入“低調”,不再吸引媒體的關注。
大盟廣告有限公司曾積極聯系廠家、工藝禮品經營店等,要求對方出資,購買泉標制作銷售的授權,但是維權行動頗為艱難。
考慮到維權有難度,濟南大盟廣告有限公司決定為泉標著作權找下家,不想再接這一“燙手的山芋”,為此,還舉行了一次拍賣會。但會上有人提出,社會上一些沒有得到授權的單位,照樣可以生產銷售泉標類紀念品,因此拍賣的實際意義不大,影響了拍賣。
李志杰表示,為了給今后的拍賣掃清障礙,2009年8月,大盟廣告有限公司委托他所在的山東國杰律師事務所,向11家侵權單位發出律師函,并將濟南時尚實中工藝禮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