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處罰1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在偽造的通知書上被漲到了200元,更為嚴重的是,如果當事車主逾期不接受罰款處理,還將面臨車輛被鎖定、車主被記12分、不予年檢的嚴厲處罰……昨日,3份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山寨版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唬住了3名車主,當他們接受處理時,才發現標注著諸多私人信息的處理通知書竟然是偽造的。
“違法”時間、地點驚人一致山寨罰單唬住仨車主
昨日一早,家住豐慶路的鄭州車主王師傅,拿著此前收到的一份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來到市內一家郵政網點,準備“按要求”繳納200元罰款。讓他沒想到的是,當依據通知書上的內容,在匯款單上如實填寫上收款方的銀行賬號以及名稱后,匯款單卻被工作人員退回,理由是賬號和名稱不符。疑惑中,王師傅拿著通知書離開郵政網點,就近來到交警一大隊咨詢。而此時,交警一大隊辦事大廳內,車管民警已經接待了兩名拿著和王師傅同樣的通知書來咨詢的車主。
通過查詢、比對,民警發現,王師傅等3人持有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純屬偽造,而且,王師傅等3人也沒有通知書上標注的違法行為。
這一“驚人”發現,讓此前一直在為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懊悔不已的3名車主頓時喜笑顏開,但同時,一連串的謎團在他們心中愈發不解。
“既然通知書是偽造的,造假者又是緣何對我們的姓名、住址、車牌號等私人信息了解得如此通透?到底是誰出賣了我們的身份信息……”據3位車主回憶,在通知書上登記的違法時間,他們的車確實在注明的違法地段出現,正是這一“巧合”,讓他們對收到的通知書“不容置疑”。
私漲罰款+威脅恐嚇山寨通知書“催款”有一套
昨日上午,在交警一大隊,記者比對王師傅等3人收到的處理通知書發現,送達給王師傅等人的處理通知書郵遞信封上都是手寫地址,通知書上,雖然王師傅等人的“違法日期”不同,但具體的違法時間都是11時47分,違法地點主要集中在金水路和人民路。3人的具體交通違法行為都是“違反交通標志標線”,領到的處罰也都是200元罰款。而據民警說,依據《道路交通法》等相關規定,違反交通標志標線的處罰標準是罰款100元,王師傅等人的處理通知書“偽造不說,還私自漲價”。
比對發現,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王師傅等人收到的山寨版通知書,都與正版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存在明顯差異。3份山寨通知書上,落款單位都是“鄭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預留的都是同一個62109849開頭的19位郵政賬號,并要求當事人在郵寄匯款時,要“寫清姓名,以消除違法罰款記錄”。在通知書右下角,加蓋有“交警二大隊”的印章。
通知書上,更讓王師傅等車主感到后怕的,是以提醒方式出現的一條內容,上面稱“超三個月不接受處理的,當事車主將被記12分,車管部門將鎖定車輛檔案,不予以年檢”。“我們正是看到這項內容,才不敢有耽擱,匆匆來接受處理的。”一車主說。
3項提醒+2個網址助您看清山寨罰單真面目
在民警看來,這些山寨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并不陌生,因為早在前兩年,鄭州就曾出現過類似的偽造罰單。“懷疑可能是有人通過某種渠道獲取了車主的私人信息后,又在某一時段觀察到該車輛的行駛狀態,然后偽造罰單,郵寄給車主詐騙錢財。”民警分析說,從內容上看,車主王師傅等人收到的山寨通知書應該是同一人或同一個團伙所為,且其投放的通知書應該不止3份。
鑒于這種山寨通知書多以郵寄的方式送達而非民警的現場執法,作為被處罰對象的車主很難和民警面對面,面對從空中飛來的處理通知書,車主們該如何辨其真偽?對此,記者請警方相關人士總結出以下溫馨提醒,助您看清山寨罰單的真面目。
首先,正規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采用的是制式信封,上面的送達地址不可能手寫。
其次,正規通知書上的落款單位是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不可能是某一大隊。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正規通知書上做出的處罰內容(主要是罰款)不能直接采取郵政匯款的方式繳納,違法責任人應憑通知書到交警支隊及車輛管理所各交通違法處理點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前往各交警大隊指定的銀行網點繳納罰款。也就是說,處理通知書上,不會留有匯款賬號。
同時,車主可登錄鄭州市車管所網站(www.zzclgls.com.cn)和鄭州市公安交通信息網(www2.zzjtgl.com)實時查詢自己車輛的違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