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車協議:責任撇得一清二楚
在陳小姐提供的訂車合同上,經銷商對于未來不可預見的“延誤交車”責任推卸得非常干凈。在協議下方第5、8、9條中規定,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下、因廠家計劃調整、運輸等原因不能按時交車的情況下,經銷商無需擔負任何責任,消費者也沒有索賠的權利。
“既然簽了協議,經銷商負責賣車,消費者給錢買車,那么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銷商對于延遲交車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償。”陳小姐表示,現在的訂車協議大多是“霸王條款”,經銷商和廠家把責任撇得一清二楚,交不了車,消費者要么繼續等,要么只能拿回訂金,至于等待時間的補償,經銷商完全不負責。
缺乏監管部門,無處維權
陳小姐認為,無法按時提車,責任大多在廠家。廠家應該對此負上一定責任,“譬如協議里面提到可能會因為廠家運輸、生產計劃等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車,消費者也不能索賠。”這無疑是讓消費者“啞巴吃黃連”。陳小姐表示,廠家的供貨計劃本來就已不透明,所謂的“廠家因素”也只有經銷商才知道個中緣由,交不交得車,往往是經銷商說了算,消費者并沒有知情權。更郁悶的是,非要較真起來,違約責任誰來監督執行卻是一個法律空白,“找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說無法管;找廠家,廠家說是經銷商的責任;找律師,花錢之余還未必能討到公道。”
延遲交車,責任緣何不清
既然車已經開始銷售,為何又沒有車供應?這也成了消費者最納悶的地方。在各地315消費投訴網上,類似的延遲交車投訴案例多達數十宗,往往不了了之。對此,廣州本地某汽車品牌經銷商負責人羅先生向記者訴苦:“延遲交車這種情況有時候并不是4S店可以左右的,如果廠家不給4S店分配車輛,經銷商怎么爭取也沒有辦法。”
現在,市場上的實際情況是,由于廠家信息缺乏透明度,消費者根本無從知曉車輛訂單的排序情況,以及對應車型的供應情況,完全由經銷商的銷售人員說了算,有時候經銷商就借機人為制造緊張氣氛,讓消費者被迫加價,或者接受強迫消費者增加消費。
律師說法:消費者官司難打
廣州中通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向記者表示,因雙方在訂車協議里面并沒有說明具體交車時間,只是模糊的“四個月”這類字眼,因此經銷商延遲、甚至提前一段時間交車的做法,都無可厚非。按照法律規定,訂金是可以退的,而在訂車協議里面,由于商家已經列清楚各種可能情況,如果消費者與經銷商真的打起官司,消費者并不占有利位置。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要做的,是與經銷商協商,若協商不成,才建議向法院申請仲裁。
提車時間被拖延
消費者能怎么辦?
最維權做法:向各方投訴
消費者一旦遇到經銷商無理拖延交車時間,最直接的維權方法是投訴。但與其向315等部門投訴,有時候向廠家投訴可能見效更快。當然投訴之前,要保留相關證據,除了撥打廠家提供的400客服電話外,直接向經銷商大區投訴也是最直接、見效最快的辦法。
但是不同廠家的態度不一樣,有時候投訴未必會被受理。
最爽快做法:直接退訂換車
與其苦苦等候一輛傷透自己心的車,不如直接退訂改買其他車型最為實際。在經銷商的訂車合同上,一般會寫明如果無法按時交車,則無條件退還全款的規定。
最不提倡做法:繼續等
如果眼里只有這款車,再無其他車型能入眼,那么最無奈的做法就只能是——繼續等,繼續被忽悠。
廠家和經銷商該怎么辦?
措施一:回饋“等車補償禮”
如果所謂的產能真的短期沒能調整過來,那么廠家應該主動給訂車的客戶一些補償或者額外優惠。
措施二:做好定期溝通
在長期等待期間,消費者一開始心情可能很平靜,但越到合同約定的時間,心情就會越激動。這個時候應該安排對應銷售顧問與準車主做好溝通工作,定期安撫和匯報進展。
措施三:供貨表部分公開
消費者預訂后最希望的是能清晰了解預訂車輛的供貨情況是怎么樣的。然而從廠家角度,全部公開計劃表顯然不現實,而且還涉及商業機密。但廠家可以讓經銷商定期與客戶溝通供貨計劃,安撫客戶急切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