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貴陽市物價局對惡劣天氣下穩定物價工作進行細化分解,各級物價部門在干旱期間將對亂收費亂漲價從嚴查處,蔬菜經營戶或單位若有哄抬菜價行為,最少處罰10萬元,最高罰款100萬元。
物價部門將分成市場價格監管、價格動態監測、價費調整推進和平穩物價三個小組進行“維穩”,將密切關注水、氣價格調整后的市場其它價格的波動情況,堅決防止趁機漲價、搭車收費等價格違規行為;要加強節日和惡劣天氣期間的市場價格監測;根據物價總水平波動情況,適時加大對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的補貼力度,確保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基本平穩。
貴陽市物價局局長張念舉強調,干旱期間,尤其是涉及到民生的菜籃子工程,發現哄抬菜價,對個體經營戶按法規以10萬元高限處罰,單位或集體按100萬元高限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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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告誡賣菜者:干旱期間菜價一毛都不能漲
旱期間,蔬菜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串通漲價和哄抬菜價將被物價部門重處。3月22日,貴陽市物價局、商務局、工商局召集貴陽主要農貿市場和主要蔬菜經營戶開了一次特別會議,貴陽市物價局向蔬菜經營者發出穩定菜價提醒告誡書:干旱期間,菜價一毛錢都不能漲,否則將被嚴厲處罰。(金黔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