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在網上開了一個淘寶店,美其名曰賣茶葉、電動車、手機、自行車等物品,其實是通過網絡在網上進行詐騙活動。日前,寶安警方搗毀一涉嫌網絡詐騙團伙。當前,在網上購物成為一種重要購物手段,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市民網上購物要注意詐騙陷阱,按照網上交易流程進行支付。“特別是支付時,應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或者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要選擇即時到賬的方式付款。對于銷售商品表面支持支付寶交易,但實際交易中拒絕使用支付寶、選擇直接打款的賣家,十有八九是騙子”。
多名事主異地報警聲稱被騙
10月20日,溫州警方將一位被騙事主余先生的案卷移交寶安警方,余先生自稱在淘寶網上被騙7000余元。余先生說,10月8日晚上,他在淘寶網上看到一部電動車,價格非常便宜。于是余先生就開始心動了,便拍了下來。本以為可以用支付寶付款的,但是對方說不行,要直接聯系上面的QQ號,于是余先生加了對方,并且對方要求付運費70元。于是余先生就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付了款,對方說第二天會有人直接電話聯系。
第二天上午,余先生接到電話,是一個女士打過來的,說不能通過支付寶支付貨款,不然的話電動車是沒有這么便宜的,于是余先生就信了。下午,對方再次告訴余先生,貨物已經到位,但必須把貨款打到賬上。“等我把貨款打到對方公司賬號后,對方又說從財務方面查到我是新客戶,按公司規定,要先交1000 元保證金。”余先生說,他相信了對方的說法,并把保證金匯到了對方賬號。此時對方的財務致電余先生稱其是新客戶,且現在是“10.1”期間,新客戶必須交3000元保證金,余先生沒有多想,又把剩下的2000元打到對方帳戶。打款后,對方卻還要余先生交8000元保證金。這下余先生就心痛了,那么多錢都去了,現在還要交這么多,于是余先生又向“公司”質詢此事。最后對方答應讓余先生出 3000元就可以了。就這樣輾轉往復,余先生最后又打給對方4000元。余先生想這回該拿到貨了吧。到了第三天,余先生仍然沒有收到貨物,就用電話聯系對方,但發現對方所有的通訊工具都已聯系不上。此時,余先生方知受騙,并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警方匯集多方信息發現,10月13日,一名在深圳上學的受害人李某報警稱,他在淘寶網上被詐騙現金250元;10月15日,一名江西受害人張某向寶安警方報警稱,其在淘寶網上購電動車,匯入1000元后聯系不上事主,請求警方查處這家深圳網店;10月16日,廈門一羅先生向寶安報警稱,他在淘寶網上買手機向店鋪匯入800元后再也聯系不上店主,預感被騙,請求寶安警方幫助。連日來的多起與淘寶網相關的報警引起寶安警方的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