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因素導致“降價死”
近年來,國家為治理虛高藥價,陸續出臺藥品降價、藥品招標等政策措施,使一些藥品價格明顯下降。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降價過后,總有一些藥退出市場規避降價。
那么,為什么出現“降價死”現象?據有關人士分析有三大因素:一是比較利益導致降價藥退出市場。山東一家省級醫院的一位醫生說,現在市場上有大量的高價藥,國家定價的藥品只占一小部分,“大夫哪記得住那么多?誰‘公關’的錢多就用誰的唄!”
濟南一位醫藥代表說:“藥品是特殊商品,老百姓是‘被消費’,用什么藥,他沒有決定權,決定權在醫生手上。這意味著只要打通醫生這一環節,藥品就有市場。在可替代藥品眾多的情況下,藥企給出的回扣高低就成了影響醫生開處方的一個重要因素。只有 ‘高報價、高定價’,才可能有‘高回扣’,而藥價如果降到沒有了做市場的空間,這種藥就會被淘汰出局。”
二是部分企業停止生產降價藥。中國中藥協會秘書長王桂華說,一旦某種藥品不能夠獲得必要的利潤,企業就會停止生產這種藥品。
北京同仁堂集團市場部部長顏昇反映,現在原材料價格甚至比中標價格高,藥品價格出現了倒掛。他舉例說,板藍根原料價格上漲到每公斤20多元,而板藍根成品藥的中標價僅為每盒1。7元。“如果不應標,三年的市場就沒了,而要應標,真的是賠錢了”。
據了解,上海和黃藥業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有35個品種,由于價格太低只能生產7個產品,致使一些最基本的中成藥在市場上消失,消費者只能選擇價格較高的藥品。
三是藥企放棄薄利多銷,導致“降價死”。有業內人士認為,部分制藥企業反映“降價后不能獲得必要的合理的利潤”說法值得懷疑,有些藥品降價只不過是使利潤變薄,而企業更愿意生產那些能帶來更高利潤的品種,就像“吸了雪茄不愿再吸香煙”一樣,這也導致部分降價藥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