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是合肥市某三甲醫院的一名護士。去年3月,她在自己工作的醫院生產,但孩子在出生僅兩天后就不幸夭折了。今年5月7日,她就曾經因為夭折女兒尸體下落不明把“自家醫院”告上了法庭。
9月9日是她第二次和醫院對簿公堂,小朱認為,醫院在為其實施手術的過程中存在嚴重過失,故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3萬余元,合肥市廬陽區法院當日開庭審理了此案。
2008年3月29日,身為醫院骨科護士的小朱到“自家醫院”生產,經剖宮產產下一女嬰。兩天后,院方告知小朱,孩子已經死亡,并告訴她需要處理嬰兒尸體。但之后小朱在殯儀館沒有查到女兒的火化記錄。為此,小朱多次和醫院交涉未果,于是在今年5月7日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其說明嬰兒尸體去向、返還嬰兒尸體,并要求賠償10萬元精神損失費。據了解,此案是我省首例返還新生兒尸體案,目前尚未判決。
如今小朱再次將醫院告上了法庭,認為其在為自己實施剖宮產手術過程中存在嚴重過失。根據司法鑒定結論顯示,小朱在入院時存在胎兒宮內窘迫,需要及時手術,但是患方未及時簽字同意手術,延誤了手術時機;醫院存在醫療過失,與新生兒出生后重度窒息及新生兒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醫院的醫療過失參與度大約為35%~40%。
庭審中雙方就嬰兒是否在母體內就出現不正常狀況、剖宮產手術延遲是哪方責任以及嬰兒出生后是否獨立呼吸等問題展開激烈辯論。小朱提出當晚自己出現臨產癥狀時,當班醫生未及時接診,是由無資質的實習醫生實施的醫療行為,而醫院對此表示否認。
盡管此案沒有當庭宣判,庭審后,小朱卻告訴記者,這并不是終結。除了跟醫院打官司外,她還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醫院支付自己的工資。由于和醫院鬧翻,她目前已經被醫院以曠工為名辭退。目前,勞動仲裁已經結束,自己對仲裁結果不滿,所以已經向法院遞交了訴狀,法院目前已經受理,此案將于近日開庭,這也將是小朱和醫院的第三次“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