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杭州、合肥兩地乙肝攜帶者成功在當地申領到食品行業健康證后,昨天下午,乙肝攜帶者小廖(化名)前往北京市疾控中心辦理食品行業從業健康證,但工作人員以未接到相關文件為由,拒絕了他的申請。
7月20日,國家《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施,乙肝排除在《食品安全法》從業禁忌傳染病之列。此前,杭州、合肥兩地乙肝攜帶者均成功在當地申領到食品行業從業健康證,破除了“乙肝攜帶者不能當廚師”的固有行規。
此前的9月8日,小廖已在市疾控中心進行了辦理健康證的相關體檢。對于小廖無法辦理健康證,市疾控部門工作人員在辦證現場做出的答復是,目前尚未接到北京市衛生局的相關文件明確乙肝攜帶者可以辦理食品行業從業健康證。小廖的體檢結果證明,他只是“小三陽”,因此建議其辦理公共場所從業健康證明。
小廖隨后致電北京公共衛生公益咨詢電話12320,得到了同樣的答復。咨詢工作人員稱,如果小廖堅持要辦理食品健康證,可以通過行政訴訟途徑向法院起訴。“ 如果得不到合理答復,我將繼續向北京市衛生局投訴,也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北京市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小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