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常平醫院做一個小手術,卻在次日清晨突然離世,這一噩耗讓戴良安處在無限悲痛之中。根據法醫鑒定,戴妻的死亡屬于“心性猝死”,與手術并無直接聯系。但戴良安并不接受這種結論,要求醫院給予賠償,現在雙方陷入僵持之中。
家屬:進醫院第二天人就死了
戴良安夫婦是河南人,此前在常平一家五金廠打工。9月5日,妻子陳豐梅“發現外陰部有腫物”,于是來到常平人民醫院檢查,經醫生診斷為“左側巴氏腺囊腫”。9日上午,醫院對陳豐梅進行了一個小時的囊腫切除手術。
“晚上7點多時,她開始感到有點不舒服,想睡覺。到了9點左右,她覺得呼吸困難,我趕忙去叫醫生來檢查。”戴良安說,醫生過來進行了檢查,“直到晚上12點才轉到重癥監護病房。”
“我們要求轉到更高級的醫院,可是醫院不允許。”陳豐梅的二哥陳國政聞訊后立即從廣州趕到醫院,“他們在手術間里急救了幾個小時,我們開始感覺情況不妙”。
次日凌晨6時,醫院告訴家屬,陳豐梅搶救無效,已經死亡。妻子的意外去世,讓戴良安和家屬認定這是一起醫療事故,家屬與醫院進行協商,決定由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對陳豐梅的死因進行檢驗。
在該中心的鑒定意見書上,記者見到鑒定意見為“陳豐梅符合因患右側腎上腺皮質腺瘤并出血而致心性猝死”。根據這份鑒定書的分析結果,沒有明確顯示陳豐梅的死亡與醫院當日上午的手術有直接聯系。
然而對于這一結果,家屬仍然表示難以接受:“進了醫院,第二天人就死了,醫院怎么能沒責任呢?”
10月18日上午,陳豐梅的10多名家屬聚集在常平人民醫院門口,要求醫院對陳的死亡負責。
醫院:意外死亡與手術無關
常平人民醫院辦公室劉主任向記者表示,醫院在此前也曾組織專家進行討論,認為陳豐梅是因另一疾病而導致心性猝死,是與本次手術無關的意外死亡,“也就是說,如果那天沒來做手術,也有可能出現猝死的情況”。
在陳豐梅的病歷上,記者見到,在手術前所進行的身體檢查中,陳豐梅的各項指標都顯示正常,但其中并未有關于“腎上腺”部位的檢查。對此,劉主任表示,醫生的術前準備是按照該手術的診療常規來進行的,“從醫療常規來說,做‘左側外陰巴氏腺囊腫切除術’,如果沒有‘腎上腺皮質腺瘤’的臨床表現,是不需要特意做腎上腺檢查的。”
劉主任說:“在手術前陳豐梅也不知道自己的腎上腺有病,而且也沒有與這個病相關的癥狀。”
“可能會因為手術導致這一病癥的發作,從而造成猝死。”戴良安懷疑,雖然手術沒直接造成死亡,但可能是誘因,“比如注射的藥物會不會導致猝死,鑒定書也沒有說明白”。
對此,劉主任認為:“當天所做的只是一個局部小手術,并不會影響到腎上腺。”
協商:雙方仍處僵持之中
據了解,陳豐梅與前夫生有一女,前夫于幾年前病逝,如今11歲的女兒成了孤兒,而陳的父母也都年過六旬。據此,陳的家屬希望醫院能夠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以及陳的安葬費。“至少應該有10萬、8萬吧。”戴良安說。
但醫院方面則認定這次事件并不是醫療事故,醫院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出于人道主義的考慮,可以協助家屬解決一些困難。”劉主任說,“但不屬于人道主義范圍的賠償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目前,雙方協商未果,仍處在僵持之中。醫院希望家屬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由法定機構鑒定醫院是否存在醫療過失行為。但陳的家屬則堅持醫院應對家屬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