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0月9日訊 盡管病人家屬要求先輸血救命并愿意承擔一切后果,但醫院仍堅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等到血液檢驗完畢才能輸血。經過6個多小時等待后,引產大出血的濟陽患者董明霞最終于9日下午不幸去世。
小董的表嫂告訴記者,今年27歲的小董三個月前意外懷孕。因為已經有了一個男孩,就到當地醫院打胎,在取胎盤的過程中小董大出血。由于小董是RH陰性O型血,屬于罕見的稀有血型,當地醫院難以救治。9日上午11:00許,小董被緊急轉到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搶救。
齊魯醫院在驗明小董的血型后,因其血型稀有,醫院并無此類血液,遂向省血液中心求援。
省血液中心業務科副科長王雪說,他們下午1:00多接到齊魯醫院的供血請求后,立即從冷凍庫中取了僅有的4個單位(800ml)的RH陰性O型血進行解凍,考慮到患者需血量較大,同時又組織了稀有血型志愿者進行采集。到下午兩點多,7個單位(1400ml)的血液采集完畢。但按照法律規定,對采集的血液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而這個過程至少需要3個小時。同時,血液解凍也需要幾個小時的時間。
由于出血過多而供血不及時,小董的病情加重,下午3:35和3:50,出現兩次心臟驟停,下午4:05又出現心跳異常。
“不要等血液化驗了,我們愿意承擔輸血后的一切后果,只要能救她的命……”小董的弟弟向院方表示。但醫院方面稱,必須要等到血液檢驗完畢才能輸血。在等待血液的過程中,小董的生命指征越來越微弱,醫務人員先后兩次把她的公公與父親叫入病房,兩位老人每次都淚流滿面地走出來。
下午5:20,4個單位(800ml)的解凍血終于被送到病房,然而還沒等到志愿者獻出的7個單位(1400ml)的血送來,小董已經離開了人間。
省血液中心業務科副科長王雪說,“按操作規程進行的話,一個單位(200ml)血液解凍最快也要3個小時,這是因為冷凍血液中加入了甘油等物質,解凍過快會影響安全使用,多個單位的血液同時解凍時間更長。我們用最快的速度解凍這4個單位的血液,還是用了4個小時左右。”
齊魯醫院血液科的醫務人員則表示,按照《獻血法》規定,血站對采集的血液必須進行檢測,醫療機構也不得將不符合標準的血液用于臨床。“我們也沒辦法,只能遵守法律的規定。”一位血液科的工作人員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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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條第三款 血站對采集的血液必須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對臨床用血必須進行核查,不得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于臨床。
第二十二條 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患者健康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必須按時向獻血管理機構提交臨床用血計劃,經批準后由當地血站供血。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輸血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
誰奪走了董明霞的求生時間
又是一個稀有血型患者的求生故事。這樣的故事我們已經不是第一次看到,但董明霞的悲劇卻令人無比心痛。醫院有救死扶傷的天職,但要面對法律的嚴格制約,也頗顯無奈,但逝去的生命無法挽回,我們的追問不會就此止步。
其一,三四個小時的血液解凍或化驗時間,對于董明霞這樣的危重患者,意味著起死回生的最寶貴機會,也是最后的機會,但這段時間里,她和她的家人只能在焦灼中等待。效率就是生命,我們要問的是,從技術的層面,科技發展到今天,我們有沒有更高效的技術,以縮短血液檢驗的時間?
其二,董明霞又是一個RH陰性稀有血型患者。據了解,在我國,RH陰性血型只占千分之三到四。而RH陰性A型、B型、O型、AB型的比例是3:3:3:1。這意味著,董明霞們是一個極少數的群體,我們也可以從經常見諸報端的RH陰性血患者的急救故事中發現這一點。那么,對于這個群體的輸血用血,我們在制度上有什么應急的預案和最佳的搶救流程設計?
其三,董明霞們在全國可能是幾萬人,或者是區區幾千人、幾百人,但即使幾個人,也擁有同樣的生命尊嚴。如果在技術層面和制度設計上我們都沒有問題,那么在對生命的尊重上呢?如果下一個董明霞出現,她的家人是不是還要眼睜睜看著她無望地死去?
在與時間賽跑的路上,是誰奪走了董明霞的生命?有人會說是血型稀有,有人則會說是法律規定……
這些說法都說得過去,但無法回避的一點是,到底有沒有對生命的漠視? 本報評論員 溫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