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10月1日起,我省將執行最新版的醫保藥品目錄,新版目錄增加藥品品種約500個,并首次適用于生育保險,使參保人員看病就醫用藥的選擇權大大增強,確保了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湖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年版)》(以下簡稱《省藥品目錄》)。該目錄是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件規定,結合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臨床基本用藥需求實際,經省醫療保障評審專家遴選、評審、論證,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同意后發布的。
省人社廳表示,全省各統籌地區不得以任何名義調整《省藥品目錄》或另行制訂藥品目錄。要按照我省統一制定的藥品通用名編碼,及時更新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的藥品數據。凡屬《省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各地不得以任何名義限制其使用和報銷。要按照藥品通用名稱支付參保人員藥品費用,不得按商品名進行限定,不能以藥品數據庫沒有更新為由拒付參保人員費用。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外,不在目錄的藥品不得列入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
另外,《省藥品目錄》發布之日至2010年10月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新、舊版藥品目錄可并行使用,原《湖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5年版)》在過渡期結束后停止使用。
讀者如需詳細了解2010年版《省藥品目錄》,可登錄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brs.gov.cn),查閱鄂人社發(2010)44號文件及其附件。
(責任編輯: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