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涉及哪些生產經營服務機構?
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是一種針對缺陷產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即要求生產者依據法規的要求召回可能危及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產品,以消除缺陷產品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缺陷產品召回管理的責任主體主要是產品生產者,并涉及到銷售商、租賃商、修理商。
汽車產品生產者:指在中國境內注冊,制造、組裝汽車產品并以其名義頒發產品合格證的企業,以及將制造、組裝的汽車產品已經銷售到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進口商視同為汽車產品制造商。汽車產品進口商指從境外進口汽車產品到中國境內的企業。
汽車產品經營者:汽車銷售商、租賃商、修理商的統稱。汽車產品銷售商指銷售汽車產品,并收取貨款、開具發票的企業。汽車產品租賃商指提供汽車產品為他人使用,收取租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汽車產品修理商指為汽車產品提供維護、修理服務的企業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