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對于剛進入2012的人們來說,為2013年1月1日的到來做個倒計時,顯得過于超前。但是,對于很多食品企業來說,這個倒計時顯得非常必要。2013年1月1日,我國第一個食品營養標簽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正式實施,這意味著,留給中國食品企業準備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頒布的標準,營養標簽(NutritionLabeling)是指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營養特性的標簽內容。它通常包含兩部分內容,一是營養成分標識,另一部分是營養(宣傳)信息或營養聲明,一般為表明、提示或暗示產品的營養特性的文字說明。上個世紀年代,英國誕生了世界上第一個營養標簽。隨后,世界各國紛紛效仿。許多發達和發展中國家先后強制實行了食品營養標簽制度,并取得明顯效果。
營養標簽中國行
2001年前后,中國政府層面開始了針對營養標簽相關標準的研究。經過數年的論證、研討、制定、修改后,2007年底,《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正式頒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規范》的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其標示營養標簽時,應當符合《規范》管理規定。國家鼓勵食品企業對其生產的產品標示營養標簽。衛生部根據《規范》的實施情況和消費者健康需要,確定強制進行營養標示的食品品種、營養成分及實施時間。
2011年11月,衛生部公布《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標準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衛生部發言人表示,鼓勵企業盡早按標準標示營養標簽,將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加強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公眾科學認識營養標簽。通則施行后,營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將不得銷售。至此,預包裝食品成為我國食品工業全面推廣營養標簽的先行“第一人”。
營養標簽也是健康標簽
也許有人并不關心自己吃的食品里到底含多少熱量、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但從健康和慢性病防控領域來說,這一切就非常重要了。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物營養評價室主任楊月欣表示,營養標簽有利于提高公眾對食品營養的關注,促進膳食營養平衡,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的目的。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科學與法規工作委員會主席李宇則認為,目前全球呈現了包括心血管疾病在內的慢性病的流行趨勢,其中最主要的一大原因是現代生活方式的改變,例如運動量的減少和不均衡的營養攝入。食品營養標簽就是一個幫助消費者了解食品營養成分和特征的有力工具。
在已經推行營養標簽的其他國家,這一觀點得到了證實。1990年美國簽署了《營養標簽和教育法案》,要求從年開始,除新鮮的肉和海產外所有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標簽。1990年前,只有%的美國居民有看營養標簽的習慣;年,這個比例提高到87.1%,而且脂肪攝入量降低13%,冠心病、乳腺癌、腸道癌和前列腺癌的醫療費用下降了5%。
而據加拿大衛生部估計,未來20年僅依靠營養標簽信息,就可以減少50億加元的直接保健費用。
看不懂也看不清
說了一大堆營養標簽的好處,可消費者是否買賬,這還得需要時間來驗證。但是從目前的調查結果來看,情況不容樂觀。
筆者在超市做了個隨機采訪,20個購買食品的消費者中,只有6位消費者會注意到營養標簽,其中以營養標簽上的數據作為購買依據的,只有2位。而大家不太重視營養標簽的原因也集中在兩類上:一是看不懂,二是看不清楚。
“看不懂”主要是由于標注方式不統一和無法理解數值含義。筆者發現,不同品牌食品的營養標簽五花八門,有的很詳細,列出的營養成分有十余種,有的則很簡單,只有三四種。光是“熱量”這一項,有的計量單位是千焦(KJ),有的是千卡(KCAL)。同樣是宣稱“高鈣”食品,但鈣含量卻相差不少。如此一來,對于沒有專業知識的普通消費者來說,的確容易看得一頭霧水。
“看不清楚”則主要是由于印刷字體過小和不夠顯眼造成的,尤其是體積較小的食品,營養標簽往往是被“擠”在角落或者是包裝的接縫處,字體也很小,別說老年人,就是年輕人也未必能看得清楚。這個在香港也比較突出。
2010年香港開始全面推行營養標簽。經過一年多的“磨合”,但來自婦女團體的調查依然顯示,香港女性對營養標簽的認識仍然匱乏,“標簽過小,看不清楚”是主要原因之一。香港婦聯副主席歐陽寶珍建議,政府應統一營養標簽的顯示方式,包括字體大小、顏色、位置及食用分量,并提供中、英文說明。
數據準確能否做到
事實上,“看不懂、看不清”的問題可以通過公眾教育和統一標示方式來加以解決,但是營養標簽上的各類數據的準確性,卻依然還是難以得到保證。
筆者在多個食品論壇上都看到了不少關于詢問營養成分如何計算的帖子,發帖人大多是中小型食品企業的食品技術人員,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總體方法知道,但是具體操作不太懂”。
按照通則的規定,食品營養標簽中的具體數據由生產企業自行統計,“食品企業應當對營養標簽的真實性負責,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營養標簽的制作和審核。食品出廠前應當對標簽標示內容進行核查,合格后方可出廠。由于虛假或者錯誤的營養標簽對消費者產生誤導造成健康損害的,食品企業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但這規定也受到了不少質疑,認為企業自己統計自己產品的營養成分,數據的真實準確度難以保證。
拋開“自說自話”的客觀度之外,即便是不考慮主觀因素,現有的檢測手段和技術離“準確”也尚有距離。據“食品、中藥與天然藥物有效成分檢測技術研究”項目課題的主要負責人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高級工程師王晶介紹,我國食品營養成分檢測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對營養成分標示缺乏基本概念、使用不適當的檢測方法。比如,由于膳食纖維概念的模糊,導致目前企業或檢測部門出具報告時,常常將“不溶性膳食纖維”與“總膳食纖維”籠統報告為“膳食纖維”。但實際上,兩者檢測結果差異較大,無法真實反映膳食纖維的含量。
北京市營養源研究所科研總工程師李東則指出,目前很多食品企業對營養成分檢測不夠重視,檢測人員素質不夠,裝備也不足。大家都把精力放在了有毒有害檢測上,忽視了營養成分的檢測手段和檢測技術,“要讓企業都重視營養標簽對產品銷售的作用,恐怕還有一段路要走,特別是相關基層單位的檢測手段和檢測技術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