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淮安警方破獲一起特大制售虛假學歷證書案。該團伙編造出945所大學名稱,用來制辦假畢業證,并制作虛假大學網站提供驗證。受害人涉及安徽、浙江、河南、廣東、江蘇、湖北等31個省、市、自治區25萬余人,涉案金額高達1億余元。
一條舉報信息引出的詐騙團伙
8月初一名淮安市民報案稱自己被騙,警方初查之后研判這是一個龐大的網絡詐騙團伙。經上報,此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清浦警方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至9月15日,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9名。
在公安、檢察兩部門的通力合作下,這一龐大的詐騙網絡最終浮出水面。
大學招生人員轉行辦假證,幕后老板瘋狂“制造”假大學
去年3月,只有高中學歷的馬麗應聘到北京一所民辦大學上班,幫學校招生。當年7月,她在網上認識一個叫“學歷提升”的網友,他就是此案的嫌疑人孫海。孫海稱,他能辦到各式各樣的民辦大學學歷證書,并且網上可以查詢。于是,馬麗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把一個要辦大專畢業證書的人的信息發給孫海。很快,孫海就把辦好的畢業證書寄給了她。馬麗查看后很滿意,覺得這本證書和她們學校辦的證書差不多。
這次幫人代辦,馬麗從中獲利1800元。嘗到甜頭后,她干脆辭掉了原來的工作,專門辦起假證來。
辦假證的需求很大,馬麗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沒過多久,犯罪嫌疑人汪銀主動聯系她,稱幫她開拓市場,做起了她的下線,并且約好每辦成一本學歷證書,提成500元錢。
成為馬麗下線后,汪銀便把辦證信息放在淘寶網上宣傳,稱其所辦的都是真實的民辦大學學歷,可以在學校網站和第三方網站——中國民辦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稱民教網)網站上查詢到。
從去年9月至今年8月期間,汪銀通過淘寶網銷售假學歷證書1000余本,非法獲利50余萬元。
警方通過調查發現,其實馬麗只是一個小角色,其背后還有更大的“老板”。
陸力,大學時學的是計算機應用專業。2012年12月,精通計算機的他做了一個假的大學網站,提供畢業證書查詢驗證服務。陸力的“杰作”在網上公布后,立時吸引了眾多做假證的人。他將做好的假大學網站稍微修改一下,換個大學名字什么的就可以再編造出來一所新的大學網站了。之后,他陸陸續續做了多達945所虛假大學的網站。目前,該團伙14名骨干成員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文中犯罪嫌疑人為化名)
網售“假證”為什么屢禁不止
事實上,類似的事情在網絡中不斷的在上演,只不過,主角有時候是“準生證”,有時候是“結婚證”,有時候是“房產證”,有時候是“學歷證”。不論在網上,還是線下,制作、兜售此類假證都是違法的,但是,人們不禁要問:網售“假證”為什么就屢禁不止呢?
“需求旺盛”是網售“假證”不衰的根本動力
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會在很多場合或場景中,需要亮出“證書”。這種“亮證”的需求,既有人的因素,也有政策的因素,還有交易習慣的因素,但根本上是信任的問題,包括人與人,國家與個人,企業與企業以及個人與企業等等。
僅以“學歷證書”為例,它在升學、就業、升職、加薪、進爵、生財等諸多場合都作用巨大。換言之,任何“屢禁不止”的背后都是龐大的用戶需求,網售“假證”也不例外。
“管轄沖突”是網售“假證”壯大的治理短板
屬地管轄是現實社會中最常見的社會管理模式。A市B區發生的案件,C市D區的有關部門并無執法權。
從某種程度說,屬地管轄是對公權力的一種有效約束。但是,當傳統的屬地管轄與全球互通的互聯網發生碰撞時,屬地管轄可能會造成“無人管轄”的局面。
以本案為例,受害人涉及31個省、市、自治區,從立案管轄來看,每個受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但是,由于犯罪分子并不在當地,每個受害者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又有可能“管轄不到”。
一旦跨省或跨區域,就公安機關自身而言,還需要“協助”和“協調”。這不僅增大了案件的辦理成本,也會對辦案機關的積極性構成消極影響。
此前,我國對于互聯網的管理或治理,基本是照搬傳統社會,有相應職權的部門按照職責范圍分工管理,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九龍治水”。
理論上,九條龍都有治理權,但有時候又會出現“群龍無首”不積極治水的問題。而這個短板正在逐漸補上。
根據最新發布的《國務院授權網信辦負責互聯網信息管理及監督執法工作》(國發〔2014〕33號)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并負責監督管理執法。”
“隱蔽性強”是網售“假證”泛濫的內在原因
作案手法隱蔽性強就會讓人難以察覺,一種結果是很多人會在不知不覺被動落入陷阱或騙局,另外一種結果,就是很多人偏面選擇接受對已有利的信息或內容主動跳入“火坑”。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為了實施詐騙,建立起了一條復雜而隱蔽的“連環套”。第一步,不法分子虛構了945所大學名稱,這些虛假的大學名稱與正牌大學的名稱可能只有細小差別,這本身已經會讓受害人難以分辨。
第二步,不法分子還給所有虛構的大學建立了官方網站,讓那部分心存疑問的受害人放松警惕。
第三步,不法分子還搭建了一些學歷驗證網站,這個網站也是與正規的學歷認證網站相仿,但強調其是民辦院校學歷驗證平臺,由于此驗證平臺的真偽難辨,不僅讓受害者自行辨別難度加大,更重要是的,可以驗證真偽的平臺,還進一步打消了受害人的顧慮。
可以說,在25萬的受害人中,一部分是被動落入陷阱,另外一部分可能是主動跳入其中。
“渠道豐富”是網售“假證”牟利的重要支撐
如果不法分子兜售“假證”需要像路邊發傳單那樣,一個一個花時間去試的話,那么,不法分子們應該早就“金盤洗手”了。
借助互聯網,不法分子的騙術也插上了飛翔的翅膀,從搜索,到QQ,從郵件到微信,從趕集到淘寶,網民扎堆的地方,也是騙子聚集的地方。
這些網民使用頻率最高的互聯網應用,如果相關平臺沒有健全的非法信息過濾或攔截機制的話,那么,這些平臺也就成為不法分子兜售“假證”的重要渠道。
在本案中,不法分子用了一年多時間,就讓全國幾十萬人上當,非法牟利高達億元。前面提到的常見互聯網應用或平臺應該也在其中發揮了不小作用。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網售“假證”之所以屢禁不止,除去需求旺盛、獲利豐厚外,更重要的是,在網絡治理或管理本身還存在諸多“盲點”或“難點”。
如今,我國新的網絡治理模式正在形成,那么,類似網售“假證”的這些網絡“頑疾”或“牛皮癬”會否走向終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