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小鳴單車將走上被告席!昨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簡稱省消委會)就“小鳴單車”拖欠消費者押金、資金賬戶管理不規范等系列問題提起公益訴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據介紹,全省已經接獲對小鳴單車的投訴超3萬件,經銀行核實小鳴單車押金并未委托第三方監管。
省消委會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省消委會介紹,近期小鳴單車等多家共享單車企業不斷被傳出經營異常消息,由于共享單車企業普遍在押金收取、存管及退還方面存在缺陷,引發消費者押金退款難、維權難等問題,產生大量消費糾紛。為了保護不特定大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行業發展,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職責,12月18日,廣東省消委會就“小鳴單車”拖欠消費者押金、資金賬戶管理不規范等系列問題,以其經營管理方———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被告,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省消委會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的行為,對消費者押金實施專款專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第三方監管等措施,對新注冊消費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務等訴求。目前,此案由省消委會公益訴訟律師團成員———廣強律師事務所陳北元律師、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方圳斌律師共同進行代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這標志著共享單車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正式打響。
小鳴單車處理消費者投訴被動消極
今年8月開始,省消委會陸續接到消費者關于小鳴單車押金逾期未退還的投訴,且投訴量迅猛增長。截至12月8日,省消委會本部收到消費者對小鳴單車的投訴達2952件(不含來訪)。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各消委會受理小鳴單車投訴超過3萬件,投訴內容大多針對押金逾期未退還的問題。為化解消費糾紛,省消委會曾一邊受理投訴并進行調解,一邊聯系經營者要求其作出說明,并建立投訴轉接機制,采取向小鳴單車方發函調查詢問、約談相關負責人等。
省消委會透露,11月中下旬開始,小鳴單車公司在處理省消委會轉辦投訴方面開始出現被動消極,省消委會加大指導、監督力度,但對方不僅未及時處理投訴、實質改善逾期未退還押金的狀況,對省消委會提出的落實押金專款專用、第三方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要求也未加落實,導致消費者投訴不斷增加、積壓。
小鳴單車押金并未委托第三方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退押事件中,省消委會表示曾在調查、約談過程中多次向小鳴單車確認其賬戶性質及存管情況,對方一直堅稱其押金賬戶開設在某銀行,賬戶性質為銀行托管的資金賬戶。但是,經省消委會9月向銀行方發出調查函了解到,其開設的資金賬戶為一般賬戶,并非第三方監管的銀行專用賬戶。也就是說,小鳴單車收取的消費者押金沒有實施銀行托管,而且并未向社會作出真實說明、明確告知。
省消委會認為,小鳴單車經營者長期占有消費者押金、違背按時退還押金承諾、未實行專款專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開等系列問題,已然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規定,損害消費者的財產權、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破壞市場公共秩序。省消委會就此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希望以司法判決推動共享單車營銷模式科學化、合理化,實現行業規范有序、健康長遠發展,給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費體驗和無憂的維權保障。
律師說法
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北元:
消費公益訴訟核心在推動規范經營
不能解決個體賠償問題
關于省消委會提起的共享單車公益訴訟全國第一案,此案訴訟律師團成員、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北元告訴南都記者,省消委會發起此次公益訴訟的目的并非為個別消費者去解決退押金問題,而是維護不特定消費者主體的合法權益,希望通過司法判決,推動共享單車經營者進行規范化經營。即此次的公益訴訟不具體涉及到錢的問題,也不能將所有問題解決。
據介紹,2013年新民訴法確立公益訴訟制度后,同年修訂通過次年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對消費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作了明確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法院2016年發布的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第十三條明確:“在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請求被告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目前,在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實踐中,公益訴訟原告發起的多是停止侵權之訴而非賠償之訴。專家分析,公益訴訟制度設計目的就不是為了個體利益,而是為了規范市場主體。
現場目擊
小鳴單車廣州辦公地人去樓空
昨日,南都記者嘗試聯系小鳴單車公司。公開資料顯示,小鳴單車經營管理方為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得知,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登記狀態為“在營(開業)企業”。2017年10月18日其住所由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荔新十二路96號12棟109號3樓變更為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141號之二1611房(僅限辦公用途)。
昨日下午6時左右,南都記者走訪五山路該地址發現,與其他同樓層企業正常開業不同,1611房已經關閉,門鎖無人。玻璃門上貼著的紙張被撕下,門口無任何有關“小鳴單車”的信息。樓宇物管安保人員說,該公司搬走已經幾個月了。此前有媒體報道,該公司至少在10月底就已搬離。
根據之前綜合信息,南都記者得知小鳴單車還有一處辦公地點在尚德大廈三層,與“凱路仕”公司共用一間辦公室。隨后,南都記者現場看到,該辦公地只有一處顯示為“凱路仕”的公司(廣州凱路仕自行車運動時尚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仍在營業,但未見到工作人員。南都記者11月份曾經走訪該公司,工作人員稱小鳴單車早已搬走,與“凱路仕”沒有關系。
昨日,南都記者就公益訴訟問題電話咨詢小鳴單車公關人士,對方回應目前已經離職,具體情況不清楚。記者多次致電此前為小鳴單車實際控制人的鄧永豪,電話顯示無人接聽。
記者觀察
挪用押金成“公開的秘密”?
早在4個月前,南都記者通過實測七家一線共享單車平臺的押金退還情況,摩拜、ofo、哈羅(hellobike)、優拜均在申請押金退還當天到賬,小藍則用了2天,小鳴用了10天,酷騎遲遲未退。如今,小鳴、小藍、酷騎等多家共享單車押金已經無法退還,公司多數“人去樓空”。即使有公司宣布由另一家共享單車拜客接管運營,但對方稱即使合作也只負責車輛運營維護,不負責“押金退款”等問題。
按照交通部的共享單車新規,共享單車押金必須“專款專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但是,從幾家資金困難的企業均遭遇押金退還難的現狀以及業內人士的說法來看,共享單車“挪用押金”幾乎是公開的秘密。即使現在能實現押金秒退的摩拜、ofo,在上個月遭遇“挪用押金數十億”的質疑時,兩者公開聲明均強調“保障用戶押金安全”,但也沒有正面回應押金使用狀態。
目前,共享單車押金并沒有明確的政府監管方,國家和銀行機構對于共享單車沒有監管賬戶的明確規則,也尚未收到具體由哪個部門監管的文件。廣州市交委向南都記者證實,由于沒有上位法授權,目前廣州市交委對于共享單車的押金管理只能以約談為主,督促平臺做好押金管理,暫時沒有剛性的行政管理手段保護用戶押金安全。在此背景下,共享單車押金更多是依賴于開戶行對資金的監管。其中,摩拜、優拜開戶行是招行、ofo是中信,小鳴是華夏銀行。
而銀行也有其他業務需求。業內人士透露:“專款可以定義為‘不出賬戶’,有些企業可能與銀行達成協議,設立監管,但購買銀行內理財產品。”
ofo的銀行托管方中信銀行(6.160, 0.03, 0.49%)告訴南都記者,其押金使用狀況簽訂保密協議,不便透露。而小鳴宣傳的托管方華夏銀行廣州分行負責人則表示,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小鳴單車是該公司的主營產品)在華夏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性質為一般存款賬戶,未與開戶銀行簽訂任何資金監管協議,故無法對其進行資金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