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兩地消費者投訴稱,河北省滄州滄縣金水灣溫泉度假小鎮樓盤存在“建前無土地使用許可證”,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悅景莊別墅區“使用商業及文旅用地建別墅”的情況,這兩個項目均以“康養”為名已開工建設。
滄州金水灣小鎮建前未獲土地使用許可證
據介紹,金水灣溫泉度假小鎮樓盤項目位滄縣307國道南側,靠近石黃高速,緊鄰鄉鎮長河,與滄州京滬西高鐵距離10公里。開發商為滄州市凱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售樓部在滄州運河區廣州路交匯口。
目前,該項目投入建設的為一期:幸福里,100畝康養居住組團,其余項目包括拾錦園,120畝花海、歡樂谷,120畝水上家庭娛樂、以及云海莊園,160畝生態農莊餐廳。項目特色為花園洋房,目前該樓盤均價為4200元/平方米,戶型面積為106-130平方米。該項目預計占地700畝,尚有200畝待開發,投資總額達到25億元,總建筑面積約49萬平方米。
然而,就滄州凱瑞房地產有限公司的項目樓盤致電滄縣住建局,滄縣住建局工作人員回應,“滄州凱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金水灣樓盤確實沒有獲得土地使用許可證”,樓盤建設前并未獲得土地使用證,是沒有任何產權的建筑,即通俗意義上的“小產權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農村村民住宅等三類鄉(鎮)村建設可以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非農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土地使用證是我國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我國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另一方面,自2013年起,我國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就下發了有關“小產權商品房”的緊急通知,要求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行為,堅決查處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
有法律人士認為,該樓盤未獲得土地使用證,違建“小產權”房顯然不符合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如果消費者購買金水灣的商品房,就意味著得不到法律保護,更無法上市交易,購房后房屋安全質量問題同樣得不到任何保障。
西雙版納悅景莊“商業及文旅用地”建別墅
悅景莊項目方面了解的情況顯示,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悅景莊別墅區所占土地性質為商業及文旅用地,2015年開工建設,2016年3月一期正式開盤銷售,預計2019年底交付使用,如今此項目一期別墅正在進行細節性修整,二期正在開發建設中。
自2003年以來,為節約利用土地,“別墅禁令”頻率下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9年下發文件要求,“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立即暫停辦理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別墅項目建設審批手續,同時,對已建、在建、在批、特批的別墅項目進行梳理。”但隨著市場的發展,別墅類產品反而如雨后春筍般快速出現,呈現“禁令越多,別墅種類越多”的態勢。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悅景莊別墅區位于景洪市嘎灑旅游小鎮平安大道,銷售人員稱,該項目由平安集團出資150億,云南景和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占地面積20000畝,建筑面積3333500平方米,容積率僅為0.42,致力于打造當地養生度假山地純別墅區。項目內部有天然的碳酸溫泉泉眼,所有業主可享受溫泉入戶體驗。
資料顯示,悅景莊項目分多期開發,一期建設六千畝已全部售罄,二期正在建設之中,分為獨棟別墅和雙拼別墅產品,建筑面積80-600平米不等,均價約2.8萬元每平方米。“且此項目的用地都是40年產權的商業性質土地,購房者可首付50%購房款貸款購房” 。
針對河北省滄州市滄縣金水灣度假小鎮無土地使用許可證,以及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悅景莊項目違建別墅的相關情況,《中國質量萬里行》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