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4 月29日我在汝州市益祥農機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五征低速載貨汽車(單缸)搞營運。09年08月23日在運輸返回的途中(空載),左半軸軸管突然折斷,車輛險些發生側翻,請來專業修理工,把折斷的軸管拆下來一看,原來是軸管和變速箱的接觸處竟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是空洞(鑄造時的大砂眼,附有壞軸管照片)。如此質量,竟然出廠銷售,簡直是不拿顧客的生命當回事。找經銷商處的業務員,又撥打廠家的熱線電話,他們均以超過三包期為由不予理睬。雖然是過了三包期,但是這個軸管從根本上就是殘次產品,按《產品質量安全法》,對存在有重大安全隱患的產品,他們有不理睬的理由嗎?所以我要投訴,希望他們給個合理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