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淚泣訴】我身陷<<哈飛汽車>>質量維權深淵的艱難!!! 廠家腳下的顫抖泣訴 <<我該不該繼續維權>> 真實事件: 我是桂林人; 于07年2月用幾年全家省吃儉用,辛勤勞動進城務工所得的血汗錢購買哈飛民意新車一部, 使用至07年5月,發現該車在行駛過程中, 車速稍快,方向盤就發抖, 直行中車身扭向,跑偏嚴重的狀況后; 經察看發現該車左右輪軸相差20MM, 前后輪跡錯40MM, 的問題后: 即向銷售商反映, 但他們以各種借口辯稱: 這車能開的,能滿足國家要求, 是合格的。 糾纏數月, 歷盡侮辱。萬般無奈之下, 于07年12月22號,我被迫含淚起訴, 要求做車司法鑒定: (車屬合格產品, 修復車能正常使用。車屬不合格產品, 退車。) 本想依靠法律的途徑來盡快解決問題,可是令我萬萬沒想到的是: 官司從縣人民法院打到了中院,我仍然敗訴.( 即未定車是否合格, 也未議維修方案, 一切由我自負….) 車也因不能正常使用停開三年多了!!! 我怎么也想不通: 車的質量明顯存在嚴重的安全行駛隱患的鐵證事實。且經他們反復檢測并書面承認車未經碰撞而存在的誤差。在證據充分和眾所周知的事實面前,我為什么連消費者最基本的要求: 要求他們提供一部能正常使用的車或把車修復至能正常行駛, 并承諾車維修質量的合法權益都沒有….. 我今泣求職能部門及廣大的愛心人士. 汽車行家,你們給評評理: 1: 廠家該不該本著對消費者的質量承諾, 以負責的態度. 講信譽. 重事實: 前來測試車況. 了解事件真象, 公平, 公正, 合理地解決問題? 2: 在官司敗訴。廠家至之不理的情況下::我還該不該堅持到底? 3: 廠家該不該依一網友所言: 前來了解真象: 屬實, 合理解泱。屬 捏造事實, 告我個家破人亡, 妻離子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