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9月10日在山東省東營市一汽攀登郝家展廳訂購了一輛速騰1.6手動時尚型汽車。銷售人員說要3個多月提車,并且在訂單上注明了120天。10月份我聽說有人預訂一個星期就能全款提現(xiàn)車。如需證明本人可提供買車人姓名以及提車日期。11月份上旬,我打電話什么時候提車,銷售顧問說我排在第八名,下旬說排在第六位。近日銷售人員居然又說我排在十來位。讓他具體查查也含糊其辭。這算不算消費欺詐?而且截止到12月31日以后1.6排量的車購置稅又提高到7.5,如果12月底不來車的話無形損失購置稅2000多元。如果說沒有人插隊的話按合同購置稅購買我認了,但是前面無端插進許多人算什么?還剩下不到20天我要求攀登郝家展廳不要再把車先給關系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