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6月底的凱越1.6AT行使3.3WKM。今年1月24號剛做了的保養,在4S建議下更換了火花塞、四條點火線,清洗節氣門。保養后頻頻出現涼車打著火之后,又熄火,然后需要二次或者三次打火的事情,其間我給4S打電話詢問,4S答復說天冷,有空開過去看看,不是大問題,可是還沒等我開過去,車子壞在外地了,2月23日早上,車子行駛過程中,大概50-60邁的速度,突然熄火,之后便再也無法打火,我給4S打電話,4S說在行駛過程中熄火可能有很多原因,需要拖到4S去檢查,于是叫了一路平安救援公司,將我車拖回北京,拖車費1800多。2月24日,4S判定結果為:皮帶張緊器脫落,導致皮帶松開,對不上齒,以至于把氣門頂了,頂壞了活塞等零件,需要大修缸蓋,然后全換下來估計8000左右(6000多件錢+2000工時),對于以上的結果,4S承認上一次保養并沒有檢查證實皮帶,他們依據經驗3.3WKM根本不需要更換皮帶,才導致現在的結果,雖然他們愿意工時費打8折,但為什么要由我承擔他們造成的后果?我去4S店做保養又有什么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