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10月25日向一汽大眾上海所在4S下訂單,預定其于10月19日上市的GOLF6車型,支付定金10000元整。至今已有近五個月,依然沒有任何所訂車輛的信息,4S店也從未通知該車型的相關情況,一汽出臺的對長時間等待的消費者的補償信息也是自己從網絡上得知的。據了解該車型的加價銷售情況十分普遍,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正常下單訂車消費者的利益,一汽不能以經銷商的個體行為來推卸自己的責任。他們必須承擔對經銷商的管理責任,這種將消費者利益肆意踐踏的行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進行處理及規范。希望一汽大眾能夠將消費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正常按照訂單順序排產提車。其他附加的服務及補償在沒有提到車的前提下都是沒有意義的,希望不要讓消費者再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