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11月17日在一汽大眾深圳昊天林寶安店預定一臺大眾高爾夫6 1.4T 自動舒適型轎車,并交訂金1萬元,至2010年2月底據知情人告知,本人訂單被4S店銷售給其他人,經過與4S店銷售人員溝通得知,4S店規定訂車承諾加裝飾的才有資格排隊,訂車但未加裝飾就沒有資格排隊,提車遙遙無期。經多次溝通,無奈只能承諾加裝1萬元裝飾(貼膜與真皮),被告知4月初能有機會提車。對于這種變相加價提車的行為,有失市場公平原則。對這種行為希望廠家和相關單位共同努力為廣大喜歡大眾,喜歡高爾夫的消費者創造一個平等透明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