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7月8日以愛人的名譽在南寧開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1.5的吉利遠景車,今年暑假7月8日我們幾個老師結伴坐我的車去北海旅游,到了合浦縣城,我們停車在合浦縣合北路吃飯,幾個老師進去點菜,我重新啟動車想開到背陰的地方,掛1檔慢慢起步靠邊,剛開車約5-6米左右,突然熄火,再打亦不著火,我們幾個人推車亦打不著火,就打電話南寧服務站求助,后經聯系北海的服務站兩個師傅過來,弄了一下不行,說是啟動電機壞,要拉回去,回到維修廠,檢查發現發動機的機殼已經被打爛,當時的里程表顯示7833公里,維修師傅和配件主管說要打報告到廠家換一個新的發動機,叫我等廠家發貨過來,可是,出乎意料今天廠家和北海服務站來電話說只換發動機的中缸,我心里很不樂意,畢竟我的車平時很少跑,一年才跑7833公里,就這樣爛到主要部位,可想而之以后是什么樣,廠家這樣處理我不接受,7月8日出現事故到21日才把處理意見和結果給我,這是吉利的關愛嗎?我強烈要求廠家更換發動機總成。同時順便投訴,原車配的導航儀早不能用,但我上課沒有去遠的地方用不上,兩次到4S店,處理亦不好,我于6月28日寄到南寧開河服務站要求盡快處理好,但直到現在,配件主管說廠家沒有弄好。大家評一評,吉利這樣對待客戶,安的是什么心?我強烈要求廠家更換發動機總成,要不繼續投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