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在河南駐馬店市購得通用雪佛蘭克魯茲1.6SEMT汽車,購價11.99萬元,不到1年的時間,由于汽車在行車過程中噪音過大,開車到駐馬店通用銷售新希望店進行咨詢,被告知原因為汽車排氣管腐爛導致,需更換排氣管,同時被告知該問題原因為購車之后長期怠速行駛,沒有跑過高速,排氣管內水汽無法排除,從而導致積水腐爛,該問題為用戶問題,廠家不予理賠。但因本人就住在普通地級城市,購車主要用于日常上下班,在城市里道路狀況不是很好,車多人多,且為新手上路,本著“安全第一”的行車道理,自然不可能長期高速行駛,由于新希望維修店給出的理由不充分,后撥打通用廠家客服電話反映該問題,經過協商,最終廠家對排氣管進行了理賠,維修店在9月20日左右對排氣管進行更換,期間汽車經常在該店停放。更換排氣管的同時在該店進行二次保養,在更換過程中本人發現發動機處有異響,詢問該店維修人員,被告機油變質,更換機油后異響會逐漸消失,遂聽從維修人員建議,更換機油后繼續行駛2個星期,發現異響不但沒有消失,反而越來越大。又開車到新希望店檢查,反饋廠家的結果是由于機油變質使發動機下底座間隙變大導致,需要更換底座,然后訂貨更換,之后還是沒有解決噪音問題,多次開車到該店解決該問題,最終該店經理說已上報廠家,反饋是因為機油變質使發動機部分零件過度磨損的導致,原因為沒有經常使用車輛導致機油變質,由于本人不認同該說法,后找到本地報社記者去該店交涉,又被告知原因可能為日常加油質量有問題,該說法本人同樣不能認同,本人購車之后一直在本單位簽約的正規石化加油站加油,不可能是油質的問題。經協商,該店經理說汽車本身除了噪音大,并不影響使用,建議暫時使用,同時會對本車的問題對通用公司再次進行上報要求理賠。之后撥打通用800客服反映該問題,但均被告知需要找當地維修店進行處理,遂多次撥打新希望店服務電話以及上門詢問理賠結果,結果一直是“等”。直到2011年1月,被告知廠家將派工程師到現場對該車進行檢查,但由于馬上過年,需年后才能到。過年之后,又被告知廠家不再派工程師到現場,并說廠家理賠部門沒有權限對本車的問題進行理賠。從2010年8月問題出現一直到目前2011年3月,半年的時間,汽車多次被該維修店召回進行檢查,少則兩三天,多則兩三個星期,嚴重影響了本人的日常生活,并且目前本車在行車過程中又經常出現發動機爆響的問題。駐馬店通用新希望店向上海通用公司河南總經銷提交善意理賠后,反饋為沒有及時保養造成的問題,不予理賠。但一則,在首保后咨詢通用維修店人員被告知二次保養為5000公里后(未提示有時間限制),二則,在通用公司出具的雪佛蘭克魯茲保養及保修手冊中在22頁列舉在惡劣條件下行車的保養維護點,其中更換發動機機油和機油濾清器為每5000公里更換,也沒有提到時間限制。而本車首保與二保之間行車公里數為4300公里。 馬上本車的質保期限就到了,廠家對待汽車售后問題一直持著“拖”的態度,嚴重損害了用戶的利益,購車一年不到就出現問題,且用戶要求現場鑒定廠家卻已這樣那樣的借口不經鑒定就直接拒絕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