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車是福特蒙迪歐2.3時尚版,于2011年1月27日從大同市大昌靈曦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已行使7000公里。保修期為三年或十萬公里。 8月15日上午8點半在203省道上行駛,突然發動機異響,并且抖動。立即停車請求救援,拖進4S店維修,發現第三缸缸體破損。大同市大昌靈曦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及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以發動機進水為由拒絕保修。 當時晴天,道路并無積水,路人可以作證。而且機油、防凍液都正常。 該車4000公里時在4S店進行過首保,沒有進行任何改裝,也沒有在別處修理。 強烈要求4S店及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履行保修,更換發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