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申請 太原長安重型汽車有限公司各位領導: 您們好! 我是安徽淮南的一名石煤隨車吊用戶,我于2011年4月11日與石煤廠業務代表李千簽訂了一份隨車吊購買合同,合同編號S6172A-11-0411,并與合同簽訂的第二日將首付款¥20000.00元打入貴公司賬戶。 在簽訂合同之前,本人特意前往石煤廠實地進行了了解,并在石煤廠停車場見到了所要訂購車型的底盤樣品車,當時被告知除了后輪不同外其他配件基本一樣:電動門窗、氣囊坐墊、豪華駕駛室、隨車空調、加強型前橋、后工作燈(我要的是小三軸前四后四,樣品車為后八輪車型),為了防止以后車輛出現問題,無法及時解決,特意向李千問到底盤車在安徽淮南是否有特約維修站,李千告知我廠家已經與當地的一家維修站在簽訂合同,月底就可以服務了,最終我選擇了長安重汽底盤石煤隨車吊。結果此車在安徽淮南沒有特約維修站,最近的維修站有198公里。 本身合同約定在預付款到賬后的30個工作日交貨的,也就是5月17日左右應該通知我提貨的,我一直等到6月7日才被告知車輛已經在噴漆,6月10日左右就可以提貨了。6月14日早7:30分到達貴公司,并對車輛進行了一個基本的驗車,在驗車過程中發現空調不制冷,吊臂局部噴漆不均,噴漆問題及時得到解決,本人很滿意,但空調問題直到6月15日中午才有人來解決,而且車身除駕駛室外,其他部位均有不同程度的銹蝕問題,被告知是因為露天存放所致,本人也就沒有將此事放在心上,逐讓李千找來黑漆對非常明顯的銹蝕部位進行了粉刷。車輛配置上除了隨車空調和金屬漆外,本人無法和豪華的駕駛室聯系到一起?電動門鎖,手搖玻璃升降器(應該是電動升降),液壓坐墊(應該是氣囊坐墊),駕駛內沒有可供手機充電的電源插孔(樣車有此功能)。 6月16日車輛到家在進行貨廂焊裝及入戶使用的過程中,車輛接連出現如下質量問題: 一、6月18日氣管多處接口出現松動,螺絲未擰緊,最大一處漏氣點為氣喇叭上的電子閥,此件必須更換才能阻止漏氣; 二、6月20日主駕駛室一側的手搖玻璃升降器失靈,無法對玻璃進行正常的升降作業; 三、6月30日行車燈復合開關失靈,行車燈無法關閉(配件遲遲不到,為了入戶本人將行車保險拔掉); 四、7月6日電瓶在車輛放致4天后突然出現了虧電狀態,整車無電無法啟動車輛(7月1日貨廂焊裝完畢,7月2日上午噴漆,下午將車開到停車場,準備將相關入戶前期手續辦好即到車輛管理部門進行車輛入戶); 五、7月6日電子遙控門鎖失靈,無法進行車門的遙控開關; 六、7月7日在進行車輛入戶的外檢過程中,被發現出現兩個大梁碼,車輛管理部門疑是本車為盜搶車輛或是車輛廠家違法售車,在進行相關的拍照留檔進入黑名單后,我被告知此車無法入戶,等待調查,要求車輛廠家來人解決,第一時間即電話通知了貴公司李千,并且車輛管理部門經手人員也在電話里告知了李千經過; 七、7月14日在經歷一周本人不斷的催促中,長安廠家售后人員周磊姍姍到來,在其看車過程中又發現,副駕駛室一側車門密閉不嚴,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車輛到家一直沒下過雨,因而沒有發現此問題,7月14日正好下了一場中雨)人無法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