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號在山東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北京現代瑞納2010款1.4 GS MT 一輛(車架號:LBERCACB4BX078418;發動機號:BB599517),提車以后未進行任何改裝,購車18天后的5月29日中午1點左右汽車突然發生自燃,汽車已經靜止停放近30個小時,車輛累計行駛僅僅100余公里,自燃的第一時間內通知消防,4S店及110,當時火勢很大,消防趕到進行滅火后汽車已經燒毀,110現場勘察排除外界因素,系汽車本身原因自燃。4S店相關人員也就整個滅火過程及110現場勘查過程進行了親眼目睹。事故發生后,北京現代廠家一直沒有積極出面,還在一味的推卸責任,根據提供的照片說不是汽車本身質量問題,要求我們做第三方技術鑒定,無奈之下的第三天進行第三方技術鑒定,在4S店的見證下取證并于20天后鑒定報告出來,排除外來火源,排除人為放火等因素,起火點系車輛本身儀表盤位置。 事情發生后,廠家及4S店一再要求不要媒體曝光,一定會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復,4S店也多次表示,我們也是太輕信他們,一直等了3個月還不解決,后來干脆說是外來火源所致,不認可權威消防出具的火災認定書,要求我們復核,明顯是推脫責任的表現,北京現代如此大的一個企業,根本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作為消費者也是弱勢群體的我們,期待有關部門能幫助盡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