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我另外3名同事2011年3月份在廣州程通駕校海珠區分校新港中路352號報名學車,其中3人當場交清所有學車費用,含長途3200元。 2011年6月份考完文科考試之后,至今2012年3月,一次車也沒碰過,程通從來沒打過電話讓我們去學車,這與我們剛去報名時他們所做的許諾的完全背離,當時他們說我們4個人可以一臺車,只要提前一天通知駕校就可以過去練車,但事實是,多次約學車都約不到,導致我們有3人至今沒碰過一次車。 因為有效期只有2年,現在1年已經過去了,看這個樣子,是肯定拿不到駕照的。 我們一個同事要求退款,程通駕校說只能退400多元,這個我們肯定無法接受,因為只考了文考,文考的發票是490元,去除這些,也應當至少退2500元給我們。現在程通耍懶,說我們違約,但實際上都不安排我們學車,是不是他們違約在先? 我們投訴到天河區交委,交委說我們與駕校簽了協議,按協議來,但是協議至今還在程通駕校手上,也沒給到我們。 最近駕校的收費提高了,我們的教練說我們3200很便宜,就不安排學車,原因是收的費少,所以服務就差,太荒唐了。 希望315能真正介入。因為我們反映的是實際情況,還有其他眾多學員遇到此種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