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2月19日 在北京鵬龍星輝奔馳4S店購買 奔馳R型350商務用車 購買后一周發現本車發動機異響,噪音很大,打電話咨詢過4S店,給予回復是正常沒有問題。1個月后因到北京出差,我公司司機駕車到4S店再次詢問,依然回復是沒有問題。 本車于2012年2月21日到首次保養日期,我方駕車到北京做4S首保,再三詢問之下。售后人員告知此款車型出現發動機異響問題不單只是本車反應,在此之前已經有其他車主反應并將車輛反常檢查,也有其他車主檢查后發現為發動機問題,更換發動機。 4S店維修顧問建議本人盡快將車留廠進一步檢修。 本人于2012年2月26日將車留到了鵬龍星輝4S店進行近一步檢查排查。但當時未給我具體時間期限。 一星期后,于2012年2月29日,鵬龍星輝維修顧問聯系我,告知我檢查發動機,發現發動機第五道有嚴重拉缸現象,并傳真給我同意書,希望我簽字同意4S店對我車進行解體。 事后又1個多星期,我再次詢問4S店。告知我本車發動機確實存在嚴重問題,已經向廠家申請更換新的發動機。 事隔2個星期,我沒有接到任何4S店客服經理的電話詢問我情況,并且每次都是我主動聯系4S店維修顧問,詢問維修顧問是否已經我的投訴轉達并要求回復的時候,對方說已經問過公司經理,對方已經給我回過電話,本人對這件事請很不滿意,期間我投訴過2次奔馳中國4008181188熱線,但是始終沒有接到對方電話。 直到本人在3月12日下午,接到北京所謂4S點售后電話聯系,依然告訴我經理給我回過電話。后來我讓她找經理溝通,結果再次回電的時候告訴我弄錯了,以為給我打過。 從把車送到4S店留廠檢查到現在已經半個月,申請新發動機和更換完成后大概還需呀1個月,因此耽誤我的各項日常使用,對我公司造成很大影響,在汽車三包法還沒有出臺之前,請問我新車不到4個月內,發動機出現問題,更換新發動機,我公司對奔馳的售后服務態度極度不滿意,并且在購車后我詢問2次關于發動機異響的問題, 給予答復都是沒有問題,而最后最終詢問后才告訴我有很多車主反應,并要求我把車留廠。包括經理再三說給我回電話,但是我從來沒有接到過。到最后告訴我弄錯了沒打,也沒有接到經理的道歉電話。 本人對 奔馳中國的售后態度不滿意,對奔馳對我車采取的更換發動機解決流程也不滿意。 新車沒有到半年,首保。出現發動機嚴重拉缸!!! 我希望相關部門幫助我們消費者維權,我需要到不只是簡單的道歉或簡單的更換發動機。 本人購買的不是幾萬元小型家庭用車,而是將近100萬的奔馳商務用車,公司在此因為本車維修帶來的各種損失和誤工,不知相關部門能給予什么幫助和回復。 謝謝315的幫助,盡快幫我方消費者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