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提一汽大眾高爾夫1.4T,提車不到半年車子出現異響,后聲音越發明顯,于2012年6月12日再次檢測,結果為發動機壞,里程:10941公里。耗時一個月的時間更換發動機,4S店這期間無任何處理方案,更換發動機時一波三折,第一次試車漏油,該技術員直接在新車上拆備件裝在我的車上,第二次試車車子發動機聲音異常,發動機經技術員反復拆裝,于2012年7月10日晚上10點維修好,4S店無任何做主的領導人出面處理我的問題,要求技術員將大門鎖上,要求我付了材料款才可走,否則不準將車開走,簡單不講理,該跟我談的無人出面處理,我要付的一分不能少。4S真是牛B到極點! 4S店一直以服務經理休婚假為由避而不見,改約至7月14日面談,14日久等無消息,電話聯系服務經理,電話通了無人接,隨后直接掛機,這種處理問題的態度簡直讓人氣憤。 7月15日再次至4S店協商,向4S店反映該車更換發動機后,車子噪音大,動力不足,帶速行駛熄火,該技術主管直接回復是正常的,因為沒有過磨合期,可我的新車提回來,當時里程是35公里,沒有此類情況,為何換了發動機跑后磨合期會有這種異常,4S店完全不負責任的說情況是正常的。4S店用自己所謂的專業儀器測試說是正常的,在雙方爭執中,該4S店技術主管無理將我車的車鑰匙搶走,表示如果我不付材料費車子不讓開走,天理何在?法律何在?后在我強烈要求試車的情況下,他的技術員親自試車,車子熄火的情況確實存在(視頻為證),4S店表示要請求上級再回復處理結果。次日服務經理來電,堅持稱該車的問題是正常現象,為表達歉意送兩次美容。真是可笑至極。 一個月的修車時間,沒有任何服務方案。新車買了不到一年,里程為:10941公里。最主要最重要的發動機壞了。沒有任何解釋,4S店表示這種情況很正常,一個月換很多,真替一汽大眾的質量擔憂。諾大的4S店,車的備件竟然是從旁邊的新車上拆下,作業的隨意性,真是為消費者捏把汗。我將維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