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粵A車于2013年2月19日在廣西高速發生事故,報險后,保險在廣西的代理推薦到梧州正達汽修修理,第二天我把車開到該修理廠,預計出定損單后約2天能修復好。廣東的定損員于2月21日完成定損,但是修理廠不斷要求追加更換新配件,要保險不斷更改定損單。期間,我不斷打修理廠的負責人,她都沒有接電話,我只好不斷催促廣西的代理和廣東的定損員,直到3月初我才能通過郵件和修理廠聯系上,3月6日新的定損單出來后,修理廠聽我說要把舊的配件拉回廣東給保險確認,就說按照定損單的價格不能修理該車。我于是向定損員反映情況,定損員說按照該修理廠的二類資質定價完全合適,若該廠不愿修理,可到別的修理廠或4S店修理。我于是把情況告訴修理廠,修理廠說該車已完成前杠噴漆,要求給噴漆、拆裝費540元,異地勘察費500元。由于我們都沒有認可定損單,所以我答應只代給異地勘察費。修理廠于是就說車壞了,開不走了。我怕修理廠繼續破壞車,就說若真是噴了漆、車能開且有發票的話,我可以給錢。3月9日,我去提車時才發現車根本就沒有安裝好,也沒有噴漆,是見我來提車了,為了收錢才急急忙忙噴了一點,我人生地不熟,為了能把車開到4S店,只能交了噴漆、拆裝費540元,異地勘察費500元。到4S店后才知道修理廠要求更換的空調壓縮機(4000元左右)根本就不用換,但是前杠不能用要換掉。該廠存在欺騙、威脅、強制收費的情況,20多天了都不能幫我把車修好,我要求該廠退回噴漆、拆裝費540元,異地勘察費(包含拆裝)500元我可以代給,因為可以向保險報銷,該廠的確也做了勘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