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購買的車輛為長安福特品牌旗下的2012新款福克斯2.0運動豪華自動兩廂款轎車,與無錫東方福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下訂車合同,裸車價格為15.39萬元,合計17.4萬元。提車時間為2013年7月9日,全額支付。上牌當天即發現方向盤右側多媒體按鍵失靈,后經4S店檢查確認為產品質量為題,予以索賠更換。購車一個月,車輛發動后開始有波浪式抖動,在慢速行駛和上坡過程中車底部傳出“喀喇喀喇”的異響,且在行車電腦換擋過程中有頓挫,疑為網上流傳的變速箱漏油。 2013年12月27日前往4S店進行首保,當時顯示總里程為3650KM,在拆下發動機護板后發現變速箱及發動機連接處有大量油漬,并有掛滴現象,4S初步懷疑為變速箱漏油,建議再行駛兩周左右來店檢查(在兩周后前往4S店檢查,判斷為疑似變速箱和油底殼漏油,建議再開1000KM左右檢查更換油封)。 2014年2月19日,按照4S電話聯系預約時間于上午8:30到達4S店,隨后上架進行拆卸變速箱更換油封。在拆卸過程中,發現變速箱飛輪因拆卸不當導致多處刮傷,提出異議后答復不影響使用。在拆開離合器后,發現箱體內遍布黑色油污及灰垢,維修人員稱這就是變速箱漏油及離合器打齒造成的。隨后對箱體進行清洗,但根本無法清洗干凈,仍有油污和黑色顆粒雜質殘留,同時發現的箱體的內壁上有多處因拆卸造成的永久性損傷。 維修人員于第二天更換完輸入輸出油封,并重新安裝上車。在安裝變速箱過程中又將機濾罐撞變形,經本人強烈要求更換機濾罐。因時間原因,并未能進行調試。 第三天上午到店,維修人員聲稱已調試完畢可以提車。然而在將車開往洗車房的過程中突然出現動力缺失情況,車輛陡然停止,中控顯示警告“變速箱故障”,同時發現換擋過程松散,檔位卡位不準,且在行駛過程中伴有打齒聲,發動機艙有明顯的敲擊震動傳至車內。開回維修間重新刷程序進行調教,換擋有所改善,但仍舊出現動力突然缺失和“變速箱故障”的警告,同時發現中控的雙跳三角燈一直亮起,非當初的開雙跳亮起,關閉后熄滅。經與4S店交涉,懷疑為裝配問題,需重新拆卸安裝,在二次拆卸過程中,發現變速箱內仍有油污和雜質,并且在拆卸過程中將鋼質卡箍拆至變形,變速箱內的軸承密封膠環也被拆壞,再次提出異議,未能給出明確答復。當日未能成功提車,4S答復因后兩天是節假日,可能要再等待兩天。 第四天,因本人另有事情安排,未能到達維修現場,但于當天上午11時許接到4S電話說可以提車。因無法及時趕回,故約好第二天上午提車。 2014年2月22號上午,來到4S店打算提車,然而在檢查過程中再次發現問題:打開引擎蓋發現前擋風玻璃下方的擋水板及隔水膠條損壞。4S承認為安裝時的責任,同意訂配件更換。提車后在駕駛過程中發現方向盤明顯變重,且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比之前暴躁,發動機噪音變大,行駛過程中遠不如更換油封之前順暢。 至此,本人對本次的更換油封過程已失去信心。按照長安福特官方要求,僅對漏油車輛予以更換油封。但是在本次更換過程中,本人的車輛頻繁出現其它問題,并已造成多處永久性的損害,車輛原來的使用壽命在此次兩次拆卸后已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