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我的基本情況: 自2012年2月購車以來我的車輛一次出現了8次質量故障如下: 1、倒車開關; 2、手剎線故障,無法松手剎; 3、排氣管開焊異響; 4、右后避震漏油; 5、空調開關; 6、兩側大燈(自費更換燈泡) ; 7、車門拉線(無法中控鎖車); 8、三元催化器(尾氣檢測不合格)。 相信有類似情況的車主不在少數。 在我看來柳汽冰冷的回應是站不住腳的: 1、三元催還器的質保期限是1.5年或3萬公里,先到為準。(這個很多車友還不知道吧,現在兩年一次車檢,也就是說當你首次驗車發現三元質量問題時就已經出保了!這就是一個保修陷阱!!!)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當時的國家規定的年檢時一年一次,當政策改變后,損失卻要車主承擔! 請車友們注意了,柳汽在2012年6月以后修改了保修手冊,延長了三元的保修期!那么為什么老車主就要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2、我的車輛先后出現大大小小8次質量問題,往返4S維修十余次,期間的時間和經濟損失,只能由我承擔。那么一輛新車的質量問題如此之多,是個邊別情況嗎,針對多次出現質量問題的受害車主,柳汽是否應該承擔應有的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