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7月購買了一輛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的邁騰1.8T轎車,在累計行駛兩千公里時出現機油液位警報,當時正在高速公路上,于是聯系購車的4S店(天津捷世通),4S店讓開去添加機油,當我詢問時,4S店說是正常現象,兩萬公里以上就不會有問題。2012年12月左右,車的左右后門出現無法關閉的現象,于是去到4S店,他們說是冬天洗車后會出現這個問題。屬正常現象,我不認可:難不成冬天還不能洗車了。他們才說知道問題所在,需要更換車門拉線,當時只有一個車門關不上所以他們想只換一個,被我拒絕后才更換了兩個。在更換時我特意叫維修技師看一下機油液位,技師說已經到底了需要添加機油。一個多月后,意中發現右前門鎖不上,于是去到天津捷拓特許維修店,告知門上電機壞了需要更換。在更換時我再次要求技師查看機油,結果又是到達低需添加機油。在一萬公里二保之前每次去4S店維修時幾乎都要加機油。2013年端午節去北京再次出現機油液位報警,在附近4S店買了一大桶,由于要到二保了(一萬公里),所以添加了一升左右。一萬公里二保時4S店又讓我購買了一大桶和一小桶,說在外面購買的機油出現問題不保。保養后加入了新買的一大桶(4升),以及之前購買的一大桶中的一少部分,新買的一小桶(一升)沒有開封,放在車上。到2013年12月,在車累計行駛一萬七千公里前又多次出現機油報警,陸續將二保時剩下的大約3.5升機油添加了。當再次出現機油液位報警,于是到天津特許維修站,天津捷他們說要稱重測量是否機油消耗超出標準,于是添加機油做了標記,讓車行使兩千公里后測量。在剛剛到兩千時出現機油警報,在回到維修站測量后說超出了一千公里不得超過430ml的消耗量標準。維修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更換發動機,另一種是更換活塞。按照廠家指示只給更換活塞,沒有達到更換發動機的消耗量。我問他更換活塞后能否保證修好,得到的回答是不能保證。我提出質疑,再有幾個月就滿兩年出質保期了,如果那時發現沒有解決機油消耗問題,如何處理,維修顧問不置可否。在撥打一汽大眾的客服熱線后得到的回復是沒有達到更換發動機標準,我問如果沒修好又出保了,費用由誰承擔,得到的回復是未知的事物不予回答。我說一汽出廠了一輛不合格的汽車到消費者手里,我要求退車,得到的回答是汽車三包2013年才實施的。意思是三包實施后賣出的車出現問題才可以退換。一汽客服人員打給我兩次電話都說只給更換活塞,并且出保后的事情不予以保證。我是無論如何不會答應更換活塞的,我的新車才跑了兩萬公里就要拆發動機,而且還不一定能修好,也不延長質保。我拒絕后,客服給我的答復說是我自己的行為,與她們無關了。 一汽大眾出廠并賣給我一輛不合格的車,還不負責。明明知道車門拉線有瑕疵,有安全隱患,卻不實施召回。我在前不久到4S店還聽說有要換車門拉線的車主。我自從買到這輛車就故障不斷,而且是有安全隱患的故障,比如車門關不上,無法上鎖等等。目前還有空調異響的問題沒有解決。維修人員居然每次都說這正常,那正常的。明明已經測量出機油消耗超出標準,還不給出滿意的解決方案,并把責任推到消費者身上。簡直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