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別克英朗轎車故障燈亮不予免費保修 | |
投訴目標:上海通用汽車 | 投 訴 人:郭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3-02 | 投訴地區:河南省 |
我于2012-9-26日于南陽萬通別克4S店購買別克英朗GT1.6手動進取轎車一輛,至2015-3-2只使用27000公里,一直按時在通用指定4S包養,平時所加汽油按照說明書在中國石油或者中國石化購買指定標號汽油。 在2015-2-24日發現車子故障燈亮起,聯系購車4S店037762263277告知不影響使用,可能是氧傳感器故障,并致電上海通用客服預約2015-2-26進南陽萬通別克檢查。我按時去南陽萬通檢查后被告知車子后氧傳感器2號損壞已過兩年保修期,并且就是保修期內發生此類故障,也是因為所加油品質量不良引起,維修需工時加材料費510元,我提出你可以給我出個鑒定報告,我去找加油站索賠,南陽萬通4S和上海通用8008202020都拒絕出示 我又提出上海通用有承若:對于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購車且行駛里程在16萬公里之內的逾五百萬上海通用汽車用戶,除了原車質保外,還將獲贈包括動力總成部件延長保修兩年的服務。 但是上海通用8008202020查后說氧傳感器不屬于動力總成,不予保修。 我就想問難道這個氧傳感器不是為發動機正常工作服務的嗎?那為什么不包含在動力總成之內,并且網絡有眾多此類產品缺陷出現,強烈要求上海通用召回有缺陷產品,給與消費者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