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東風本田2016款思域 | |
投訴目標:東風本田有限公司 | 投 訴 人:嚴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3-15 | 投訴地區:吉林省 |
2015年4月14日從延吉興孚特約店購買一部思域牌1.8自動擋轎車,首保前發現發動機有異響,7月首保(開了2800公里)時發現變速箱也漏油,當時我提出換車,他們說廠家也不同意。我說換發動機和變速箱,銷售店的建議是申請新發動機,變速箱換油封墊,說變速箱換油封墊是很簡單的,說是很多本田Crv也出現相同問題,換油封墊后問題解決了,我也只能同意了他們的建議。 2015年10月26日,換完發動機和修完變速箱,過了一周后發現變速箱還漏,跟上一次漏是相同的部位,開車到銷售店,發現油是在變速箱底部一顆螺絲扣內的變速箱結合處里滲出來的,銷售店根本沒經過我同意,把螺絲擰下來后,打了厚厚的密封膠擰了上去,我還以為是應急處理呢,萬萬沒想到銷售店上報給廠家說是問題解決了。 我對變速箱漏油問題,問過修車的朋友,這樣的情況是變速箱生產時造成。可銷售店截止今天都不給我一個漏油的直接原因。 而且我不認同他們這樣的修法,汽車本身有缺陷,不是我駕駛不當造成的,而且“三包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可以更換新變速箱。我要求索賠一個新變速箱,可廠家和銷售店不同意索賠。 截止今天為止,打了很多次客服電話及跟銷售店交涉,都沒有滿意的答復。315請幫我解決此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