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我在太原富豪新華夏汽車連鎖銷售有限公司購買13款沃爾沃XC60車輛一臺。一次性支付400000萬元。對方出具發票。 2017年10月,在外地游玩高速行駛中期間,車輛出現變速箱性能低問題,車輛無法掛倒擋。經自費修車繼續使用。2018年7月,車輛出現水箱破裂和冷卻液泄漏,自費維修后繼續使用。2018年8月。車輛再一次出現變速箱性能低,車輛頓挫,超過40公里/小時無法升檔。免費更換變速箱模塊后繼續使用。2018年9月,因頓挫發生事故,與右側車輛剮蹭。 因沃爾沃該款車輛變速箱存在先天性問題,無法徹底修復,給我和家人造成嚴重的生命危險和財產損失。強烈要求沃爾沃對其生產的車輛負責到底,向全體車主公開道歉,并對問題車輛進行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