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淘寶網賣家兜售假貨lv包 | |
投訴目標:www.taobao.com | 投 訴 人:張女士 |
投訴時間:2012-04-17 | 投訴地區:浙江省 |
處理結果:http://www.xzjunlong.cn/plus/ts_view.php?aid= |
淘寶網賣家兜售假貨lv包,本人于4月6日在淘寶網購買lv女包一個,支付7040.00元(不含運費),后來經鑒定為假貨,通過淘寶網的投訴維權功能,客服人員百般推卸責任,并告知只能協助聯系賣家,不能保證退款,而且淘寶網沒有任何責任賠付。客服人員告知該賣家只有保證金1000元,并且有兩三個投訴維權進行,最多只能保證給每個買家只百元的賠償。 我想問,既然已經有好幾個投訴維權的在進行,賣家賣假貨的行為這么明顯,淘寶網為何還讓該賣家在網上繼續行騙。 淘寶作為中介本來就對銷售假貨的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客服態度極其惡劣,不提供任何協助向工商部門和公安部門投訴和報案。淘寶網的行為無異于助紂為虐,協助商家侵犯消費者的行為。 就因為淘寶網的一句沒有責任,讓廣大消費者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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